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14:01 浏览次数:

区人社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直达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117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3〕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350万元下达给你们(含劳务品牌倾斜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2023年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支出。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请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