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14:06 浏览次数:

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137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326.4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265.49万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重大公卫项目)补助资金60.96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请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重大公卫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重大公卫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健康素养

重点地方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

孕前优生

两癌

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评估

卫生健康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完善生育政策

本次下达政策

卫健局

3.23

12.03

2.5

0.97

26.26

5.3

2

8.67

60.96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