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04016006562W/2023-0477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17 09:16:20 浏览次数:

类别:A

签发人:李向阳

尊敬的民进陈仓总支:

您好!您在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提案》(第57号)收悉,提案对于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答复如下:

我区有16个城镇社区,157个行政村,已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57所,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并先后出台了《陈仓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宝陈办字[2019]96号)、《陈仓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宝陈政办发[2020]61号)、《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宝陈政发〔202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宝陈民发〔2020〕107号)、《陈仓区农村互助幸福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陈民发[2020]343号)、《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宝陈民发〔2022〕38号)等,不断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摸索新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保障我区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目前采取的措施大概有:

一是根据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以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全面拓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服务内容。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健全村居家和互助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为老服务项目、定价范围等,在优先保障高龄、失能、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将基本居家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服务惠及所有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每年对农村幸福院进行星级评定工作,根据评定结果发放一定运行补助,确保农村互助幸福院正常运行。

二是指导督促镇(街)、村(社区)整合辖区为老服务资源,组织对在家的老年人进行居家探访,摸清老年人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代购代缴、助医助浴、理发陪护等服务,使农村(社区)老年人在不离家的情况下,就近享受多样化生活照顾服务,开展社区爱心助餐服务,对60岁以上老人提供就餐补助,对运行较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发放运行补助资金,确保正常运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推进“医养结合”养老融合发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为依托,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街)组织、爱心助老员、志愿者共同组成的居家养老服务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急救联动机制,制定上门医疗护理服务清单、质量标准和规程,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让居家老年人能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四是尽力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老年人日照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面向老人大力开办老年健康教育,形成符合老年人需求及社会发展要求的课程、教材和师资体系,普及适合老年人开展的特色文体活动。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 依托城乡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通过入户探访、宣传手册、新闻媒体、村委会信息公开等途径,及时发布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惠民举措、供给需求及活动资讯等,将孝亲敬老纳入文明家庭等农村各类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孝亲敬老氛围。

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我们对遇到的困难一个一个克服,让这些独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享受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实践证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让越来越多的老人真切地体会到“爱老、助老、促和谐”的深刻内涵,努力为更多的老人创造良好的居家养老环境,不断提升我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陈仓养老事业的关心,望一如既往的支持陈仓养老工作发展。谢谢!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糜小林         电话:62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