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6562/2023-04253
发布机构: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07-12 17:30:55
名  称:关于印发《2023年渭河防汛抗洪预案》等五个预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陈政办发〔2023〕45号

关于印发《2023年渭河防汛抗洪预案》等五个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2 17:30:55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http://www.chencang.gov.cn/art/2023/7/12/art_14345_1657234.html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23年渭河防汛抗洪预案》《2023年千河防汛抗洪预案》《2023年金陵河防汛抗洪预案》《2023年小水河防汛抗洪预案》《2023年陈仓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3年渭河防汛抗洪预案

2.2023年千河防汛抗洪预案

3.2023年金陵河防汛抗洪预案

4.2023年小水河防汛抗洪预案

5.2023年陈仓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2023年渭河防汛抗洪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陈仓区渭河暴雨洪水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结合我区渭河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4)《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

(6)《宝鸡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宝鸡市防汛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

(3)认真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概况

2.1流域概况

渭河由西向东横贯我区,全长130.05公里,从我区西陲凤阁岭镇建河村入境,至宝鸡峡大坝以上105.1公里为上游段,属山区河道,河流穿流在变质岩及砂岩组成的山地中,河道狭窄,水流湍急,流经凤阁岭、拓石、坪头三镇,渭河上游段左岸有一级支流3条,分别为通关河、通洞沟、小水河,在支流上共建有小型水库2座,总库容348.3万方,汛期限制蓄水量290万方。宝鸡峡大坝以下我区境内渭河长24.95公里为中游段,河道宽阔,水流平缓,流经千渭街道办事处、虢镇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阳平镇。中游段左岸有金陵河、千河等一级支流2条,发源于陇山山脉土石山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河谷深切,河床比降相对平缓,洪水悬移质含砂量较大。

2.2堤防工程建设情况

渭河上游段河道窄深,岸坡较为稳固,90年代前后河道两岸居住人口较少,一直未进行过系统治理。近年来随着移民工程的建设,两岸居住人口日益增多,沿河群众自行修建了一些低标准堤防,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

渭河中游段左岸修建堤防长度24.9463km。堤顶为20米宽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工程自2011年3月动工,2012年底已实现了全线贯通,我区段堤防设防标准为百年一遇,设防流量7450m3/s。

2.3河势流态、工情及存在问题

经过多年治理,渭河防洪标准得到了大幅提升,但由于自然、人为等因素影响,今年渭河防汛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渭河上游段防汛隐患较多。河道两岸无系统设防,现状堤防设防标准低,两岸居住人口多,部分群众房屋直接建在河床内,受洪水威胁大。

二是河道冲刷严重。由于近年来河道内大量挖砂取石,渭河河床下切严重,主流靠岸堤段极易发生基础淘刷、坡面滑塌等险情。

三是新建堤防安全性有待检验。渭河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使原有河流态势发生了改变,行洪安全有待进一步观察。新建堤防工程防护形式和施工质量有待洪水的考验,汛期必须加强观测。

2.4洪水风险分析

2.4.1渭河上游段不同量级洪水淹没受灾情况

(1)渭河上游段发生800~1500m3/s左右洪水时,渭河上游凤阁岭镇建河村、坪头镇颜家河村将受到洪水淹没威胁,淹没区内涉及人口700人,耕地500亩,固定资产700万元。

(2)渭河上游段发生1500~2500m3/s左右洪水时,渭河上游沿岸坪头镇庙沟村、拓石镇胡店村、凤阁岭镇凤阁岭村、建河村将受到洪水淹没威胁,淹没区内涉及人口1514人,耕地1501亩,固定资产4750万元。

(3)渭河上游段发生超过2500m3/s左右的洪水时,渭河上游坪头镇庙沟村、拓石镇胡店村、石家滩村,凤阁岭镇凤阁岭村、通关河村、建河村将受到洪水淹没威胁,淹没区内涉及人口2382人,耕地2301亩,固定资产4850万元。

(4)当渭河上游段发生超过4000m3/s左右的洪水时,渭河上游北星、胡店、石家滩、通关河、建河、小川、毛家庄等沿河大部分村庄将处于洪水淹没范围内。

2.4.2渭河中游段不同量级洪水淹没受灾情况

当渭河出现“五四”型洪水5490立方米/秒,贾家崖段、土桥段、西秦段、大帐寺段、西枸段等顶冲段堤防可能发生基础淘空、坡面垮塌等险情,一旦失事,沿河1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13个行政村,2.78万人,2.04万亩耕地将受淹。

当渭河出现五十年一遇洪水6410立方米/秒,贾家崖段、土桥段、西秦段、太公庙段、大帐寺段、西枸段顶冲段堤防可能发生基础淘空、坡面垮塌等险情。一旦失事,沿河2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17个行政村,3.54万人,2.28万亩耕地将受淹。

当渭河出现百年一遇7450立方米/秒以上,五百年一遇11600立方米/秒洪峰流量时,我区渭河堤防全部失去抗洪能力。根据计算,除虢镇老城以外,北塬根以下大部分被淹,水深达0.5~3米,54个村庄、1125个企事业单位、15万人,9.95万亩耕地受淹。

根据冯家山水库及王家崖水库提供资料计算,当这两座水库出现非常时期垮坝时,洪水在千河口流量为45900立方米/秒,水深达7.6米,虢镇城区为22200立方米/秒,水深达3米。冯家山水库溃坝叠加渭河五百年一遇洪水流量11600立方米/秒时,洪水在千河口流量达57500立方米/秒,虢镇城区为33600立方米/秒,阳平地区为27000立方米/秒,此时渭河南岸西宝公路、北岸陇海铁路大部分被淹没,淹没最大水深4米。

3组织指挥体系

3.1区级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为陈仓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水防指”),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联社、区供电分局、区气象局、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等主要负责人。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为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2职责和分工

3.2.1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陈仓区渭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命令,统一指挥本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河流防汛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洪涝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洪涝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洪涝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流域的防汛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防汛预案及相关知识。

(5)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执行区防指和市水利局的指令,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汇报工作。

(2)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相互协调,各种指示、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等。

(3)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流域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制定和组织实施渭河流域防汛预案。

(5)负责统计掌握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6)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3.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重大事项的协调督查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制定驻陈仓区部队和民兵抢险工作方案,遇大洪水、大险情时,负责协调部队、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雨情和汛情监测预警,提供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持;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程建设管理和境内水库、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负责河道的清障以及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防汛抗洪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负责洪涝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和灾情核查、灾民救助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工程等修复投资计划安排及资金筹措。

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负责学校校舍汛期检查维修工作,发现危房及时撤离师生,并做好安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区商务局、区工信局:负责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通讯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按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指令,实行交通管制,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抗旱及水毁工程修复、除险工程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筹集、拨付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防、预报、预警、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灾情核查上报和应急抢险处理;协调防洪抢险工程、应急避险、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洪障排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汛期安全排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的防洪安全和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及时组织修复所辖水毁公路、桥涵;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协调组织防汛抗旱车辆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抢险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负责救灾备荒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制定各旅游景区防汛方案,确保旅游景区汛期安全。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及所辖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协调指导洪涝灾害区林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防汛抗洪期间水旱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调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提出防范和控制意见,组织现场环境监测,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系,取得支持。

区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区供电分局:负责各行业防汛抗旱及所属输变电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汛度汛抗旱工程设施、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党、政、军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加强电网检修管理,制定和完善供电预案,做好紧急时期紧急供电和临时供电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关键部位不断电。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做好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

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负责组织和协调驻陈仓区武警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实行警戒管理。

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制定通讯应急预案;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做好通信设施检修、调试,保证通信畅通;负责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和应急通讯设施的供应。

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汛情、水情的测报及洪水预报。

3.2.4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信息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水位站、水文站、视频监测站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为山洪灾害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做好监测信息和指挥部决策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由区水利局负责,区气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参加。负责人:区水利局局长。

指挥调度组:负责与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商务、电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物资、设备等。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供销社、林业局、卫健局、文旅局等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由区人武部和各乡镇负责,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参加。负责人:区人武部部长、各镇镇长。

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核查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卫健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生态环境分局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3.3镇级指挥机构与职责

渭河干流涉及我区凤阁岭镇、拓石镇、坪头镇、陈仓城区3个街道办及阳平镇,分别设立镇(街)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

3.3.1.镇级指挥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防汛组织指挥机构,由镇长或街道办主任任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街相关办公室及驻镇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镇长对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3.3.2.工作职责

镇(街道办)防汛指挥组织机构在区水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修定完善各行政村防洪预案;指导当地群众和驻地单位干部群众开展防汛应急预案学习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重大雨情、汛情和灾情信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防汛工作;向上级报告重大工作事项。

3.4村级组织机构及职责

3.4.1村级组织机构

各涉及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村级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机构,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是防洪抢险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防汛抢险队,落实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人员,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3.4.2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街道办)制定和完善本村防汛预案,并负责执行落实;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具体措施。

(2)负责上传下达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开展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监测预警,开展库坝、堤防等险工险段巡查。

(3)执行上级发布的防洪抢险命令,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安排群众生产和生活。

3.4.3各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危险区内群众转移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支援同村和周边村组群众开展抗洪抢险救灾。

3.4.4各住户防汛工作职责

每个住户都要随时注意接听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根据预警信息和命令,在确保全家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外,还要主动参与全村抢险救灾工作。

4实施措施

4.1预警

4.1.1预警指标划分

根据流域历史洪涝灾害情况,确定流量预警指标,经过检验后,根据当地情况在实际运用中修订完善。

(1)渭河上游段

一般洪水: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700~800m3/s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小到中雨7天以上;

较大洪水: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800~1500m3/s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中雨5天以上;

大洪水: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1500~2500m3/s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中到大雨3天以上;

特大洪水: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2500m3/s以上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大到暴雨3天以上。

(2)渭河中游段

一般洪水: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2000-2500m3/s的洪水;

较大洪水: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2500-4000m3/s的洪水;

大洪水: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4000-6000m3/s的洪水,或宝鸡峡林家村水库、冯家山水库、王家崖水库任一水库可能发生严重险情;

特大洪水:渭河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6000m3/s以上的洪水,或宝鸡峡林家村水库、冯家山水库、王家崖水库任一水库可能发生重大险情。

4.1.2预警等级

根据渭河洪水流量大小,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和Ⅳ级。

渭河上游段:

(1)当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700~800m3/s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小到中雨7天以上时,为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2)当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800~1500m3/s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中雨5天以上时,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3)当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1500~2500m3/s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中到大雨3天以上时,为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4)当渭河上游元龙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2500m3/s以上洪水,或渭河上游甘肃省境内已持续降大到暴雨3天以上时,为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渭河中游段:

(1)当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2500-3000m3/s的洪水时,为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2)当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3000-4000m3/s的洪水时,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3)当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4000-6000m3/s的洪水,或宝鸡峡林家村水库、冯家山水库、王家崖水库任一水库可能发生严重险情时,为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4)当渭河林家村水文站预报可能发生6000m3/s以上的洪水,或宝鸡峡林家村水库、冯家山水库、王家崖水库任一水库可能发生重大险情,为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4.1.3预警发布及程序

预警程序示意图

区、镇预警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广播电视。

村预警方式: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报警、喊话器、口头通知。

4.2预警启动及响应

4.2.1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达到Ⅳ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Ⅳ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Ⅳ级预警。

当接到Ⅳ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加强值班,提高警觉,高度重视,随时观察雨情和水情变化,同时加强各方面联系,确保讯息畅通。

4.2.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达到Ⅲ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指挥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Ⅲ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Ⅲ级预警。

当接到Ⅲ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根据雨水情变化,做好防洪准备,实行24小时上岗值班,各级指挥部加强沟通,时刻掌握水情、雨情,通告危险区住户,并备好各种救护工具。

4.2.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达到Ⅱ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区防汛办、区水防办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Ⅱ级预警。通过手机短信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Ⅱ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4.2.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达到Ⅰ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Ⅰ级预警,有关责任人员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山洪灾害Ⅰ级预警信息,提醒危险区人员马上转移,相关群众严加防范山洪灾害。电话、手机短信预警通知区主要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山洪灾害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各行政村负责人,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Ⅰ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村、组干部及党员按照责任分工和预订的转移路线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撤离,并做好群众的灾后生活安置工作。

4.3水利局防御预案

4.3.1渭河上游段

根据区防指《预案》,洪峰流量在2500m3/s以上时,沿河险工险段以撤离为主;洪峰流量在800-2500m3/s之间时沿河险工险段以抢险为主,部分堤段应提前实施撤离;洪峰流量在800m3/s以下时,沿河险工险段以防汛监测为主,切实做好巡堤查险工作。结合我局防汛工作职责实际,具体预案如下:

一号预案

当渭河上游段实测洪水流量达到800m3/s以下时,沿河大部分河床漫滩,防汛工作处于警戒状态。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区河务工作站巡查人员立即上岗开展巡查工作,密切监视水情变化。对一些岸坡发生垮塌的河段采用抛投沙袋、铅丝石笼等方法进行加固。区水电工作队指导渭河上游颜家河、鸡冠岩、堡子梁水电站关闭进水闸门,拦河闸全部打开,敞泄洪水。

重点关注河段:凤阁岭镇建河村、毛家庄村、凤阁岭村,拓石镇仙龙村、坪头镇胡店村。

二号预案

当渭河上游段实测洪水流量在800-1500m3/s之间时,凤阁岭镇建河村、仙龙村洪水已经上岸,凤阁岭村、通关河村、毛家庄村、胡店村洪水位与堤、岸顶距离1-2m。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区水利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水工程管理单位轮流到岗,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未到岗人员随时待命。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区河务工作站巡查人员到一线做好汛情监测、堤防险工险段抢护、水电站提闸泄洪等工作。

三号预案

当渭河上游段实测洪峰流量在1500-2500m3/s之间时,渭河上游洪水已超过上游河道保证流量,凤阁岭镇建河村、通关河村、毛家庄村、凤阁岭村、鸭下岭村,拓石镇胡店村、仙龙村、林光村洪水已经上岸;凤阁岭镇毛家庄村,拓石镇石家滩村、小川村、颜家河村洪水位距堤、岸顶距离1m左右。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水工程管理单位全员到岗,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其余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待命。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受灾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区河务工作站对堤防承载能力做出评估判断,对河道堤防加固、水势控导等工作提出技术方案,负责监督落实。区水电工作队对水电站拦蓄能力做出评估,提出提闸泄洪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号预案

当渭河上游段实测洪水流量超过2500m3/s,且洪水仍处于上涨趋势接近4000m3/s时,沿河大部分河段洪水已经上岸或接近堤、岸顶。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水工程管理单位全员到岗,其余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到岗,坚持24小时值班,系统其余人员随时待命。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受灾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区河务工作站对堤防承载能力做出评估判断,对河道堤防应急加固、水流水势控导等工作提出技术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区水管站对水库水量存蓄能力作出评估判断,提出水库泄洪导流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区水电工作队对水电站拦蓄能力做出评估,提出水电站提闸泄洪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4.3.2渭河中游段

根据区防指《预案》,我区渭河中游段堤防设防标准,渭河中游段不同量级洪水防御原则如下:“五四”型以下洪水以防、抢为主;五十年至一百年洪水以抢险为主;一百年以上洪水以淹没区群众撤离和救灾为主,结合我局防汛职责实际,具体预案如下:

一号预案

当渭河林家村预报流量达到2500m3/s以下时,沿河处于警戒状态,所有在建堤防及涉河工程要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其它堤段应迅速组织人员,按划段包干的位置上堤,日夜巡逻,监视水情,巡查堤防。全线防御重点是顶冲段,若水情变化,发现险情,应立即抢护。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局防汛带班领导和值班股室24小时到岗值班,未到岗人员随时待命。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赴沿渭各镇街开展汛情监测和水工程抢护技术指导,在各镇街组织下开展工作。

二号预案

当渭河林家村水文站预报流量达到保证流量(4000m3/s)时,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水工程管理单位轮流到岗,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未到岗人员随时待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沿渭各镇街一线做好汛情监测、堤防险工险段抢护等工作。

三号预案

当渭河林家村站预报流量达到“五四型”洪水(5780m3/s)时,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水工程管理单位全员到岗,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其余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待命。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赶赴受灾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区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对渭河公园防护及中游段堤防承载能力作出评估判断,对堤防应急加固、水流水势控导等工作提出技术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区河务工作站对涉河工程安全度汛作出研判,提出防护抢险技术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号预案

当渭河林家村站预报流量接近五十年一遇(6410m3/s)时,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三号命令。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水工程管理单位全员到岗,其余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到岗,坚持24小时值班,系统其余人员随时待命。区水利局防汛专家组按照汛前制定的分组安排,全部下到防汛一线,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区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对渭河公园防护及中游段堤防承载能力做出评估判断,对堤防应急加固、水流水势控导等工作提出技术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区河务工作站对涉河工程安全度汛做出研判,提出防护抢险紧急度汛技术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号预案

当渭河林家村站预报流量达到7000m3/s以上并继续上涨时。接到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全员到岗,坚持24小时值班,全系统人员随时待命。区水利局防汛专家组会同省、市专家按照汛前制定的分组安排,下到防汛一线,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对中游段堤防承载能力做出评估判断,对堤防应急加固、水流水势控导等工作提出技术方案,负责监督落实。对涉河工程紧急度汛提出方案,做好组织实施。

六号预案

当渭河林家村站预报流量达到五百年一遇及五百年一遇洪水叠加冯家山水库溃坝流量时,全线沿渭河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全区人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5转移安置

5.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要对每个危险区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段。

5.3转移安置方式

转移安置要事先对危险区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负责人的电话要告知危险区人员,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安置地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确定,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安全区内;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灾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及周边状况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5.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设备或口头通知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坡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6.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其他自愿人员以及抗洪抢险突击队员组成。区公安、交通、卫生、水利等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灾害严重情况组织前线救灾抢险工作组,现场协调指挥,安排各类抢险救灾装备、车辆和医护人员前往灾区实施救助。若遇特大山洪灾害,由指挥部联络地方部队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

6.1.2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装备:救助装备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当地驻军、消防队等单位共同准备。

资金: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准备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抢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抢险物资由区水利、交通、通讯、物资、商信、供销、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由区应急部门储备和筹集。上述救灾物资必须在汛前储备到位。

6.2抢险救灾

6.2.1抢险

一旦发生险情,险情所在地的群众要通过电话或安排专人到村委会或政府上报险情,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接到险情报告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要迅速组织镇、村两级应急抢险队员奔赴灾区,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和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对可能造成的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涉及范围内的村庄、厂矿、学校等,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对该区域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对监测情况要做到及时上报,使上级指挥部门掌握情况,科学制定对策。

各镇(街)、村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对受伤人员要组织医疗单位给予及时治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要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病情较轻的,在镇卫生院接受治疗,伤势较重的,应安排到医疗水平相对较高的县(区)级医院进行救助。对有人员伤亡的,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地村委会,及时做好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并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救灾中实行紧急转移的人员,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对于居住比较偏僻,人口较少的地区,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安全地区;对于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亲朋好友或村委会所在地进行临时安置,并及时发放粮食、衣物等必需品,做好转移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灾情发生后,区、镇卫生防疫部门迅速成立卫生防疫小组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疫情不蔓延。

6.2.2救灾

灾情发生后,镇(街)、村两级要及时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登记造册,有侧重的进行重建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迅速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对灾后重建工作行动不力的,区委、区政府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抢险救灾实行区、镇两级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灾民救助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到位。

7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

汛前,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对全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流域危险区、危险点及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应急措施;沿渭镇(街)要对危险区内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所辖区域的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电力、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车、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汛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制作有关防汛知识的短视频、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平时积极做好防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张贴标语、创建宣传栏,介绍防灾、避灾知识等。

区对镇(街)、镇(街)对村有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防汛基本技能。

为危险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对危险区可能出现的险情、范围、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进行详细说明;镇每年组织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有危险区的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使危险区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明确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

7.3物资储备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防汛物资,物资储备单位商务局、工信局、供销联社要按照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年度储备任务足额储备。

7.4纪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防指成员单位、镇(街)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灾害发生后,灾民及时妥善转移安置。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防汛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各级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本区流域内病险水库、塘坝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等制度。

(6)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各种信息畅通。

8附则

预案补充完善:本预案根据渭河河道及堤防工程变动等情况变化,每年汛前修改完善。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2

2023年千河防汛抗洪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陈仓区千河流域洪水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结合我区千河流域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4)《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宝鸡市防汛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

(3)认真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基本情况

2.1区域概况

千河是渭河一级支流,发源于陇山山脉关山东麓的甘肃省清水县,流经陇县、千阳、凤翔、陈仓等四县区,于高新区千河镇冯家咀汇入渭河。全长152.6公里,流域面积3439.9平方公里,干流平均比降5.8‰。其中陈仓区境内流域面积362.29平方公里,干流长14.35公里。

2.2社会经济状况

千河流经我区1个镇,21个行政村,247个村民小组。全长23公里。建有冯家山、王家崖两座大、中型水库,总库容量5.02亿立方米。该地区地形开阔,交通方便,人口密集,沿河两岸耕地是居民的主要产粮基地。两岸共有耕地面积78516亩,人口53423人,贾村镇辖区拥有企业67家。农民人均纯收9989元。

2.3堤防工程基本情况

七十年代以来,沿岸村民为保护农田、镇村及两岸群众,对该段河道进行了全面整治,共修建堤防18260米,由于工程无规划,标准低,人为地缩窄河道,81年大水以后大部分水毁严重,加之管理不善,整体防御能力全面下降。2010年7月23日,发生连续暴雨灾害造成西坡金河大桥被冲毁。21户群众78间房屋倒塌,115户378间房屋严重受损,冲毁耕地50亩,河堤260米。2018年我区在王家崖水库上游段修建堤防和护岸6.597公里,有效的提高了河道行洪防洪能力。

2.4洪水类型及洪水特性分析

千河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不同量级的洪水预估淹没受灾情况:

当千河洪峰流量达到警戒流量(300立方米/秒)时,由于河床下切,除局部段外、两岸堤防基本不会出现险情。

当千河洪峰流量达到保证流量(500立方米/秒)时,右岸贾村镇北湾村、南湾村、灵龙村、五星村。致使1500亩耕地、11个企业、1100人遭受水害。

当千河洪峰流量达到800立方米/秒时,贾村镇两岸大部分堤段将会出现溃堤决口,将使沿岸3000亩耕地、4137人、28个企业受淹。

当千河洪峰流量达到1000立方米/秒时,贾村镇两岸堤防将全线淹没,将使沿岸11523亩耕地、6000人、2518间房屋、47个企业淹没。

2.5洪水类型及洪水特性分析

根据我区千河河段现状,其方案基本是:当千阳站预报洪峰流量及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在1000立方米/秒以下时,以防、抢为主,当其预报洪峰流量或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在1000立方米/秒以上时,以撤离和救灾为主。

2.6各典型年不同频率设计洪水特征分析

1954年8月11日晚,千河流域普降暴雨,河水暴涨,洪峰流量达3200立方米/秒,沿河遭灾,受灾面积达35.57万亩,倒塌房屋74间,死亡11人;1981年8月21日最大洪峰流量1180立方米/秒,由于冯家山水库滞洪,无人员伤亡。自千河干流上修建了段家峡、冯家山和王家崖三座大、中型水库以来,水库滞洪、削峰作用十分显著,减轻了下游河道的负担,有效地保护了沿岸农田及村镇的安全;1989年7月16日冯家山水库入库流量为1140立方米/秒,其下泄流量为552立方米/秒,有效地减轻了下游的防汛压力。

3组织指挥体系

3.1区级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为陈仓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水防指”),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联社、区供电分局、区气象局、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等主要负责人。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为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2职责和分工

3.2.1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陈仓区千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命令,统一指挥本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河流防汛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洪涝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洪涝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洪涝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流域的防汛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防汛预案及相关知识。

(5)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执行区防指和市水利局的指令,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汇报工作。

(2)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相互协调,各种指示、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等。

(3)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流域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制定和组织实施千河流域防汛预案。

(5)负责统计掌握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6)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3.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重大事项的协调督查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制定驻陈仓区部队和民兵抢险工作方案,遇大洪水、大险情时,负责协调部队、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雨情和汛情监测预警,提供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持;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程建设管理和境内水库、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负责河道的清障以及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防汛抗洪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负责洪涝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和灾情核查、灾民救助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工程等修复投资计划安排及资金筹措。

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学校校舍汛期检查维修工作,发现危房及时撤离师生,并做好安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区商务局、区工信局:负责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通讯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按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指令,实行交通管制,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抗旱及水毁工程修复、除险工程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筹集、拨付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防、预报、预警、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灾情核查上报和应急抢险处理;协调防洪抢险工程、应急避险、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洪障排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汛期安全排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的防洪安全和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及时组织修复所辖水毁公路、桥涵;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协调组织防汛抗旱车辆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抢险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负责救灾备荒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制定各旅游景区防汛方案,确保旅游景区汛期安全。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及所辖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协调指导洪涝灾害区林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防汛抗洪期间水旱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调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提出防范和控制意见,组织现场环境监测,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系,取得支持。

区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区供电分局:负责各行业防汛抗旱及所属输变电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汛度汛抗旱工程设施、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党、政、军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加强电网检修管理,制定和完善供电预案,做好紧急时期紧急供电和临时供电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关键部位不断电。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做好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

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负责组织和协调驻陈仓区武警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实行警戒管理。

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制定通讯应急预案;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做好通信设施检修、调试,保证通信畅通;负责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和应急通讯设施的供应。

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汛情、水情的测报及洪水预报。

3.2.4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信息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水位站、水文站、视频监测站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为山洪灾害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做好监测信息和指挥部决策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由区水利局负责,区气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旅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参加。负责人:区水利局局长。

指挥调度组:负责与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商务、电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物资、设备等。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供销社、林业局、卫健局、文旅局等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由区人武部和各乡镇负责,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参加。负责人:区人武部部长、各镇镇长。

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核查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卫健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生态环境分局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3.3镇级指挥机构与职责

千河流域仅涉及贾村镇,设立镇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

3.3.1.镇级指挥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防汛组织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相关股室及驻镇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镇长对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3.3.2.工作职责

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在区水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修定完善各行政村防洪预案;指导当地群众和驻地单位干部群众开展防汛应急预案学习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重大雨情、汛情和灾情信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防汛工作;向上级报告重大工作事项。

3.4村级组织机构及职责

3.4.1村级组织机构

各涉及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村级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机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洪抢险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防汛抢险队,落实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人员,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3.4.2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制定和完善本村防汛预案,并负责执行落实;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具体措施。

(2)负责上传下达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开展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监测预警,开展库坝、堤防等险工险段巡查。

(3)执行上级发布的防洪抢险命令,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安排群众生产和生活。

3.4.3各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危险区内群众转移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支援同村和周边村组群众开展抗洪抢险救灾。

3.4.4各住户防汛工作职责

每个住户都要随时注意接听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根据预警信息和命令,在确保全家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外,还要主动参与全村抢险救灾工作。

4实施措施

4.1确定重点防护对象

贾村镇地处渭北贾村塬中心,东临千河与凤翔县相望,南接金台区蟠龙镇,西连金台区金河乡、陈仓区县功镇,北依清凉山与千阳县接壤。政府驻地贾村,距陈仓区政府驻地虢镇30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8.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22.6千米,总面积126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0.0024人。镇内拥有企业67家,以建筑、建材、轻纺、服装、铸造、运输、餐饮、加工、服务为主。工业生产总值24.14亿元。

4.2预警

4.2.1预警指标划分

根据流域历史洪涝灾害情况,确定千河流量预警指标,经过检验后,根据当地情况在实际运用中修订完善。

一般洪水: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在警戒流量300立方米/秒以下;

较大洪水: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达到保证流量300至500立方米/秒;

大洪水: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达到500至1000立方米/秒;

特大洪水: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接近1000立方米/秒及以上。

4.2.2预警等级

根据千河洪水流量大小,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和Ⅳ级。

(1)当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在警戒流量300立方米/秒以下,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2)当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达到保证流量300至500立方米/秒,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3)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达到500至1000立方米/秒,为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4)当冯家山水库放水流量接近或超过1000立方米/秒,或千河上游遭遇长时段大暴雨,且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和溃坝征兆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为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4.2.3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区、镇预警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广播电视。

村预警方式: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报警、喊话器、口头通知。

4.3预警启动及响应

4.3.1 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达到Ⅳ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Ⅳ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Ⅳ级预警。

当接到Ⅳ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加强值班,提高警觉,高度重视,随时观察雨情和水情变化,同时加强各方面联系,确保讯息畅通。

4.3.2 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达到Ⅲ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指挥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Ⅲ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Ⅲ级预警。

当接到Ⅲ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根据雨水情变化,做好防洪准备,实行24小时上岗值班,各级指挥部加强沟通,时刻掌握水情、雨情,通告危险区住户,并备好各种救护工具。

4.3.3 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达到Ⅱ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区防汛办、区水防办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Ⅱ级预警。

通过手机短信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Ⅱ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4.3.4 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达到Ⅰ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批准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Ⅰ级预警,有关责任人员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山洪灾害Ⅰ级预警信息,提醒危险区人员马上转移,相关群众严加防范山洪灾害。

电话、手机短信预警通知区主要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山洪灾害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各行政村负责人,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Ⅰ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村、组干部及党员按照责任分工和预订的转移路线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撤离,并做好群众的灾后生活安置工作。

5转移安置

5.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贾村镇要对每个危险区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段。

5.3转移安置方式

转移安置要事先对危险区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负责人的电话要告知危险区人员,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安置地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确定,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安全区内;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灾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及周边状况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5.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设备或口头通知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坡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6.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其他自愿人员以及抗洪抢险突击队员组成。区公安、交通、卫生、水利等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灾害严重情况组织前线救灾抢险工作组,现场协调指挥,安排各类抢险救灾装备、车辆和医护人员前往灾区实施救助。若遇特大山洪灾害,由指挥部联络地方部队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

6.1.2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装备:救助装备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当地驻军、消防队等单位共同准备。

资金:区、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准备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抢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抢险物资由水利、交通、通讯、物资、商信、供销、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由应急管理部门储备和筹集。上述救灾物资必须在汛前储备到位。

6.2抢险救灾

6.2.1抢险

一旦发生险情,险情所在地的群众要通过电话或安排专人到村委会或政府上报险情,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接到险情报告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要迅速组织镇、村两级应急抢险队员奔赴灾区,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和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对可能造成的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涉及范围内的村庄、厂矿、学校等,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对该区域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对监测情况要做到及时上报,使上级指挥部门掌握情况,科学制定对策。

各镇、村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对受伤人员要组织医疗单位给予及时治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要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病情较轻的,在乡镇卫生院接受治疗,伤势较重的,应安排到医疗水平相对较高的县(区)级医院进行救助。对有人员伤亡的,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地村委会,及时做好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并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救灾中实行紧急转移的人员,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对于居住比较偏僻,人口较少的地区,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安全地区;对于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亲朋好友或村委会所在地进行临时安置,并及时发放粮食、衣物等必需品,做好转移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灾情发生后,区、镇卫生防疫部门迅速成立卫生防疫小组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疫情不蔓延。

6.2.2救灾

灾情发生后,镇、村两级要及时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登记造册,有侧重的进行重建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迅速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对灾后重建工作行动不力的,区委、区政府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抢险救灾实行区、镇两级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灾民救助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到位。

7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

汛前,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对全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流域危险区、危险点及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应急措施;贾村镇要对危险区内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所辖区域的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电力、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车、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水旱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制作有关水旱灾害防御知识的短视频、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平时积极做好防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张贴标语、创建宣传栏,介绍防灾、避灾知识等。

区对镇、镇对村有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防汛基本技能。

为危险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对危险区可能出现的险情、范围、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进行详细说明;镇每年组织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有危险区的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使危险区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明确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

7.3物资储备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防汛物资,物资储备单位商务局、工信局、供销联社要按照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年度储备任务足额储备。

7.4纪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乡镇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灾害发生后,灾民及时妥善转移安置。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防汛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各级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本区流域内病险水库、塘坝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等制度。

(6)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各种信息畅通。

8附则

预案补充完善:本预案根据千河河道及堤防工程变动等情况变化,每年汛前修改完善。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3

2023年金陵河防汛抗洪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陈仓区金陵河流域洪水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结合我区金陵河流域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宝鸡市防汛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

(3)认真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基本情况

2.1区域概况

金陵河发源于陇山山脉南部陈仓区新街镇赵家山,干流自西北向东南流经我区新街、县功、贾村三个镇及金台区,由宝鸡卷烟厂西侧注入渭河,属渭河北岸一级支流。全长55km,河道平均比降7.4‰,总流域面积427.1km2。金陵河在我区境内流长约38km,以县功镇为界,其以上29km为上游段,以下9km为中游段。

2.2社会经济状况

金陵河两岸共涉及人口约2.3万人,耕地38000余亩,工矿企事业单位40余家,固定资产达8000余万元。

2.3堤防工程基本情况

经过我区多年努力,2009年国家将我区金陵河防洪治理列入了《陕西省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根据上级安排,河流治理逐年分段实施。2011年治理堤防长度7.945公里,2013年治理堤防长度4.0公里,2015年治理堤防长度2.582公里,2019年治理堤防长度5.15公里,2022年治理5.4公里,已经有效提高了防洪能力建设。

2.4洪水特性和防洪标准

金陵河流域历史上曾发生多起暴雨洪水灾害,一般发生在夏秋季节。1937年8月,金陵河上游局部连降暴雨,造成河道洪水暴涨,在下游金台区长寿乡八里村仝家崖断面洪峰流量达930m3/s,断面平均流速达3.1m/s;1954年9月2-3日,金陵河流域连降暴雨18小时,造成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加之渭河同时涨水,金陵河在市区段水深2.7m,洪水冲毁金陵河大桥一座;1962年7月及1970年8月流域上游降大暴雨,降雨量高达100mm以上;1988年8月8日,金陵河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暴雨,暴雨中心位于上游谢家崖,降雨量达320mm,降雨面积达78.1km2,洪水到达县功镇时洪峰流量达918m3/s,进入市区在收容所断面洪峰流量高达1660m3/s,宝石桥断面达1150m3/s,这次洪水共造成24人死亡,水泵厂等大小40余家企业遭受洪水淹没,直接经济损失达2290万元;1996年7月27日凌晨,金陵河洪水暴发,宝石桥洪峰流量达615m3/s,2003年8月24日下午,金陵河上游突降暴雨,短短40分钟,降雨量达49mm,县功水文站洪峰流量达250m3/s;2010年8月1日上午,县功地区突降暴雨,降雨量达到90毫米,金陵河水暴涨,道路、桥梁多处冲毁,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

2.5洪水类型及洪水特性分析

当金陵河洪峰流量达到警戒流量(200m3/s)时,县功镇的杜村、陈家庄、肖家什字、姚家崖、上河西、新街镇的史家湾、柳巷、东沟门村等可能出现水流顶冲而造成护岸垮塌,威胁安全。

当金陵河洪峰流量达到保证流量(500m3/s)时,县功镇的杜村、陈家庄、肖家什字、姚家崖、八里庄、上河西、下河西、新街镇的史家湾、柳巷、东沟门等村可能受到洪水淹没,淹没水深达1.5m左右,致使7000人,10000亩耕地遭受水害。

当金陵河洪峰流量达到576m3/s(10年一遇标准)时,县功镇的杜村、陈家庄、肖家什字、姚家崖、八里庄、上河西、下河西、李家崖、县功自来水站以及一些企业单位和新街镇的新街村、史家湾、柳巷、东沟门等村可能遭受水淹,淹没水深达1.5~1.8m,致使8000人,12000亩耕地遭受水淹。

当金陵河洪峰流量达到770m3/s(20年一遇标准)时,县功镇、新街镇两镇大部分村庄护岸失去作用,淹没水深达2m左右,致使1.5万人,25000亩耕地遭受水淹。

当金陵河洪峰流量达到800m3/s时,县功镇、新街镇沿岸村庄全部遭受水淹,县功镇政府所在地也会淹没,淹没水深达2.2~2.5m,致使1.8万人,36000亩耕地遭受水害。

当金陵河洪峰流量达到940m3/s时,县功镇、新街镇沿岸村庄全部被淹,淹没水深达2.5m以上,致使2.3万人,38000亩耕地遭受水害。

2.6各典型年不同频率设计洪水特征分析

1954年9月2-3日,金陵河流域连降暴雨18小时,造成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加之渭河同时涨水,金陵河在市区段水深2.7米,冲毁金陵河大桥1座,损失严重。1988年8月8日,金陵河流域连降暴雨,暴雨中心位于上游谢家崖村,降雨量达320毫米,县功镇洪峰流量达918秒立方米,造成24人死亡,40余家企业被淹,直接经济损失达2290万元。

2.7现有防洪标准分析

金陵河流域现已统一规划,自2011年以来,已先后实施四期防洪工程(11年、13年、15年、19年),共建设堤防或护岸总长19.677km,新街镇、县功镇镇区段按20年一遇标准建设,其他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建设。其他无堤段现状为自然岸坎,防洪标准普遍小于10年一遇。

3组织指挥体系

3.1区级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为陈仓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水防指”),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联社、区供电分局、区气象局、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等主要负责人。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为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2职责和分工

3.2.1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陈仓区金陵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命令,统一指挥本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河流防汛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洪涝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洪涝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洪涝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流域的防汛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防汛预案及相关知识。

(5)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执行区防指和市水利局的指令,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汇报工作。

(2)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相互协调,各种指示、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等。

(3)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流域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制定和组织实施金陵河流域防汛预案。

(5)负责统计掌握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6)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3.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重大事项的协调督查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制定驻陈仓区部队和民兵抢险工作方案,遇大洪水、大险情时,负责协调部队、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雨情和汛情监测预警,提供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持;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程建设管理和境内水库、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负责河道的清障以及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防汛抗洪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负责洪涝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和灾情核查、灾民救助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工程等修复投资计划安排及资金筹措。

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学校校舍汛期检查维修工作,发现危房及时撤离师生,并做好安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区商务局、区工信局:负责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通讯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按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指令,实行交通管制,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抗旱及水毁工程修复、除险工程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筹集、拨付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防、预报、预警、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灾情核查上报和应急抢险处理;协调防洪抢险工程、应急避险、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洪障排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汛期安全排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的防洪安全和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及时组织修复所辖水毁公路、桥涵;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协调组织防汛抗旱车辆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抢险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负责救灾备荒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制定各旅游景区防汛方案,确保旅游景区汛期安全。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及所辖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协调指导洪涝灾害区林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防汛抗洪期间水旱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调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提出防范和控制意见,组织现场环境监测,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系,取得支持。

区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区供电分局:负责各行业防汛抗旱及所属输变电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汛度汛抗旱工程设施、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党、政、军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加强电网检修管理,制定和完善供电预案,做好紧急时期紧急供电和临时供电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关键部位不断电。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做好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

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负责组织和协调驻陈仓区武警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实行警戒管理。

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制定通讯应急预案;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做好通信设施检修、调试,保证通信畅通;负责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和应急通讯设施的供应。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汛情、水情的测报及洪水预报。

3.2.4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信息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水位站、水文站、视频监测站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为山洪灾害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做好监测信息和指挥部决策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由区水利局负责,区气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旅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参加。负责人:区水利局局长。

指挥调度组:负责与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商务、电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物资、设备等。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供销社、林业局、卫健局、文旅局等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由区人武部和各乡镇负责,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参加。负责人:区人武部部长,各镇镇长。

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核查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卫健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生态环境分局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3.3镇级指挥机构与职责

金陵河流域仅涉及我区县功镇和新街镇,设立镇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

3.3.1.镇级指挥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防汛组织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相关办公室及驻镇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镇长对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3.3.2.工作职责

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在区水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修定完善各行政村防洪预案;指导当地群众和驻地单位干部群众开展防汛应急预案学习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重大雨情、汛情和灾情信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防汛工作;向上级报告重大工作事项。

3.4村级组织机构及职责

3.4.1村级组织机构

各涉及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村级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机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洪抢险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防汛抢险队,落实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人员,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3.4.2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制定和完善本村防汛预案,并负责执行落实;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具体措施。

(2)负责上传下达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开展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监测预警,开展库坝、堤防等险工险段巡查。

(3)执行上级发布的防洪抢险命令,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安排群众生产和生活。

3.4.3各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危险区内群众转移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支援同村和周边村组群众开展抗洪抢险救灾。

3.4.4各住户防汛工作职责

每个住户都要随时注意接听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根据预警信息和命令,在确保全家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外,还要主动参与全村抢险救灾工作。

4实施措施

4.1确定重点防护对象

金陵河流域内的重点防护对象是新街和县功两镇沿岸村组及企业,涉及人口约2.3万人,耕地面积3.8余万亩,企事业单位40余家,固定资产达8千余万元。

4.2预警

4.2.1预警指标划分

根据流域历史洪涝灾害情况,确定流量预警指标,经过检验后,根据当地情况在实际运用中修订完善。

一般洪水: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在200-300立方米/秒;

较大洪水: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在300-600立方米/秒;

大洪水: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在600-800立方米/秒;

特大洪水: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接近800立方米/秒及以上。

4.2.2预警等级

根据金陵河洪水流量大小,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和Ⅳ级。

(1)当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在200-300立方米/秒之间,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2)当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在300-600立方米/秒,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3)当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在600-800立方米/秒时,为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4)当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超过800立方米/秒,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为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4.2.3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区、镇预警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广播电视。

村预警方式: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报警、喊话器、口头通知。

4.3预警启动及响应

4.3.1 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达到Ⅳ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Ⅳ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Ⅳ级预警。

当接到Ⅳ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加强值班,提高警觉,高度重视,随时观察雨情和水情变化,同时加强各方面联系,确保讯息畅通。

4.3.2 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达到Ⅲ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指挥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Ⅲ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Ⅲ级预警。

当接到Ⅲ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根据雨水情变化,做好防洪准备,实行24小时上岗值班,各级指挥部加强沟通,时刻掌握水情、雨情,通告危险区住户,并备好各种救护工具。

4.3.3 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达到Ⅱ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区防汛办、区水防办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Ⅱ级预警。通过手机短信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Ⅱ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4.3.4 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达到Ⅰ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批准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Ⅰ级预警,有关责任人员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山洪灾害Ⅰ级预警信息,提醒危险区人员马上转移,相关群众严加防范山洪灾害。电话、手机短信预警通知区主要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山洪灾害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各行政村负责人,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Ⅰ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村、组干部及党员按照责任分工和预订的转移路线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撤离,并做好群众的灾后生活安置工作

5转移安置

5.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新街镇、县功镇要对每个危险区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段。

5.3转移安置方式

转移安置要事先对危险区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负责人的电话要告知危险区人员,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安置地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确定,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安全区内;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灾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及周边状况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5.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设备或口头通知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坡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6.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其他自愿人员以及抗洪抢险突击队员组成。区公安、应急、交通、卫健、水利等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灾害严重情况组织前线救灾抢险工作组,现场协调指挥,安排各类抢险救灾装备、车辆和医护人员前往灾区实施救助。若遇特大山洪灾害,由指挥部联络地方部队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

6.1.2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装备:救助装备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当地驻军、消防队等单位共同准备。

资金:区、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准备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抢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抢险物资由水利、交通、通讯、工信、供销、卫健、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由应急部门储备和筹集。上述救灾物资必须在汛前储备到位。

6.2抢险救灾

6.2.1抢险

一旦发生险情,险情所在地的群众要通过电话或安排专人到村委会或政府上报险情,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接到险情报告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要迅速组织镇、村两级应急抢险队员奔赴灾区,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和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对可能造成的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涉及范围内的村庄、厂矿、学校等,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对该区域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对监测情况要做到及时上报,使上级指挥部门掌握情况,科学制定对策。

各镇、村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对受伤人员要组织医疗单位给予及时治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要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病情较轻的,在乡镇卫生院接受治疗,伤势较重的,应安排到医疗水平相对较高的县(区)级医院进行救助。对有人员伤亡的,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地村委会,及时做好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并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救灾中实行紧急转移的人员,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对于居住比较偏僻,人口较少的地区,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安全地区;对于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亲朋好友或村委会所在地进行临时安置,并及时发放粮食、衣物等必需品,做好转移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灾情发生后,区、镇卫生防疫部门迅速成立卫生防疫小组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疫情不蔓延。

6.2.2救灾

灾情发生后,镇、村两级要及时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登记造册,有侧重的进行重建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迅速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对灾后重建工作行动不力的,区委、区政府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抢险救灾实行区、镇两级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灾民救助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到位。

7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

汛前,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对全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流域危险区、危险点及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应急措施;县功镇、新街镇要对危险区内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所辖区域的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电力、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车、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水旱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制作有关水旱灾害防御知识的短视频、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平时积极做好防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张贴标语、创建宣传栏,介绍防灾、避灾知识等。

区对镇、镇对村有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防汛基本技能。为危险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对危险区可能出现的险情、范围、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进行详细说明;镇每年组织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有危险区的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使危险区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明确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

7.3物资储备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防汛物资,物资储备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供销联社要按照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年度储备任务足额储备。

7.4纪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乡镇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灾害发生后,灾民及时妥善转移安置。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防汛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各级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本区流域内病险水库、塘坝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等制度。

(6)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各种信息畅通。

8附则

预案补充完善:本预案根据金陵河河道及堤防工程变动等情况变化,每年汛前修改完善。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4

2023年小水河防汛抗洪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陈仓区小水河流域洪水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结合我区小水河流域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陕西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宝鸡市防汛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

(3)认真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概况

小水河是陈仓区西部渭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陈仓区赤沙镇唐家坪。小水河干流在客河口村以上有两支,名为“赤沙河”和“香泉河”。经现场踏勘,从河道水量及流态判断,赤沙河应为小水河干流,香泉河为支流。赤沙河因河水流经地质岩性为红沙岩区段,河床多为赤红色而得名。河流自西北流向东南,蜿蜒曲折流经赤沙、香泉和坪头三镇,沿途纳入太安沟、香泉河、南皂沟和焦桶沟等支流,于坪头镇铁锨头村西汇入渭河。河道长42.4公里,流城面积402.0平方公里,河道平均降17.2‰。多年平均径流量7911.7万立方米。

2.1.2水文气象

陈仓区小水河流域属典型的大陆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总的特点是春暖多风,夏热多雨,秋凉湿润,冬寒少雪。区内平均气温12.6℃,极端最高气温40.4℃,最低气温-17℃。全区多年平均降雨量550-700mm,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年内变化大,降雨多集中于7,8,9三个月,占全年降雨量的35%-50%。多年最热的7月份月均气温24.9℃,最冷的元月份平均气温-0.5℃,春季风速较大,达2.4 m/s,秋季风速较小,1.9m/s,最大风速17m/s。

2.1.3地形地貌

小水河流域所属的陈仓区地处中国大陆槽—秦岭北麓、陇山支脉、黄土高原和渭河地堑交吻区。南、北、西三面环山,中部低凹向东敞开,西高东低。渭河自西向东从中穿过,地形山、川、原皆有,可分为南部秦岭北麓山地和西部(西北部)陇山山地,东部渭河和千河河谷平原、黄土台塬,丘陵沟壑区四种类型。山地占80.2%,平原占19.8%。境内秦岭北麓山地和陇山南麓山地最高海拔2706米,最低1200米;渭河、千河两岸川道地区最高海拔600米,最低海拔507米。

2.2社会经济情况

小水河流经赤沙镇、香泉镇与坪头镇三镇,于坪头镇铁锨头村西注入渭河。

2.2.1香泉镇

香泉位于陈仓区西部山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6度,北纬34度。全镇呈南北走向,南北长25.5公里,东西10.2公里,镇域面积250平方公里。陈仓区县孟公路南北跨境穿过,镇内主要河流为香泉河,上游建有水库一座。据记载镇域日最大降雨量1981年达300毫米,最高水位3米,河道最大排涝量3亿立方米。镇域地貌为陇山山系关山余脉丘陵沟壑地带,海拔850米-1850米,年平均气温9-12℃,年平均降雨量600-650毫米。全镇辖7个行政村,64个村民小组,3029户12768人,耕地面积29449亩,人均占有耕地2.44亩,森林面积6.5万亩,覆盖率达91%。

2.2.2赤沙镇

赤沙镇位于宝鸡市陈仓区西部山区中段,东邻香泉镇各河口村,西接拓石镇通洞挂里沟村,南接拓石镇东沟村,北与香泉南峪、硖里村毗邻。镇政府距区政府驻地虢镇103公里,千北公路穿境而过,距宝天高速和310国道15公里,全镇总面积147.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5万亩,人均1.96亩,土壤为黄缮土、红土和泥沙土,利于小麦、玉米、油料、薯类、苹果、花椒、核桃等种植和栽培。全镇地域面积14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14419人。镇内千北公路穿境而过,村组道路四通八达,是陈仓区农特产品主要集散地、陕西省绿色食品基地成员单位。

2.2.3坪头镇

坪头镇位于东经106°53′30″-106°58′20″,北纬34°17′15″-34°30′30″。位于宝鸡市西部山区,距离宝鸡市区30公里,陇海铁路、宝兰客专、连霍高速、310国道穿境而过,交通便利。镇域地理呈南北走向,南北长21公里,东西宽10.3公里,东邻渭滨区高家镇固川村,西靠陈仓区拓石镇仙龙村,南接凤县黄牛铺镇宽滩村,北依陈仓区县功镇南关村。政府驻坪头村街道,距陈仓区政府驻地虢镇51千米。辖区总人口16440人,区域面积317平方公里,以汉族聚居为主。其中,耕地2.8万亩,林地面积25.4万亩,退耕还林2.15万亩。地形多以沟壑为主,起伏较大,土地较为贫瘠。渭河南岸涉秦岭北麓共5个行政村,渭河北岸共9个行政村。坪头村作为镇政府驻地,四面环山,南邻渭河地势较为平缓。

2.3历史洪水灾害

2.3.1历史洪水特点

陈仓区小水河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洪灾。这些洪灾多发生在7、8、9三个月,以小面积短历时暴雨为主,历时短,强度大,所形成的洪水常暴涨暴落,峰值高,历时短且含沙量大,危害性较强。

2.3.2历史洪水成因分析

小水河流域发生洪水的原因如下:

一是小水河流域特殊的地形地势是诱发洪水的基础条件。小水河流域地形地貌类型较复杂,变化强烈,依据地貌形态划分为高山、丘陵、平原,这种阶梯式的地势变化具有明显的陡坡,对暴雨的分布和洪水组合汇流产生显著影响。特别是山地面积比例大,地貌复杂,高差起伏大,坡陡谷深。而这种高差起伏巨大的山地为夏季暖湿气流抬升形云致雨、增加近锋坡面的降水强度和时间提供了条件,易引起长时间高强度的降雨,常造成严重的山洪灾害。

二是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洪水灾害的重要因素。从当地地质情况看,地表覆盖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具备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极易导致山洪暴发,加之高山、丘陵阶梯式的构造组合,往往山洪伴随着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三是高强度暴雨是发生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小水河流域降水在地区、年际、年内上分布极不均匀,7、8、9三个月占年降水量的60%以上。受主大气环流及地形影响,常发生短历时暴雨。加之受地形等因素的影响,极易发生山洪灾害。

四是河道的泄洪能力严重萎缩是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由于山洪伴随着山体滑坡,大量泥沙淤积在河道中,河道的泄洪能力严重萎缩。此外,由于人们对山洪灾害缺乏认识和了解,在河道边任意乱倒、乱建,因此河道的泄洪能力严重下降。

2.4洪水灾害防治现状

2.4.1水库工程

小水河流域内现有小型水库2座,为五味峡水库、落花沟水库。

五味峡水库位于香泉镇南峪村,是香泉河上游70年代修建的小(一)型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堆石坝,坝高34.2米,坝顶长126米,顶宽4米,有效库容134.5万立方米,滞洪库容18万立方米。在放水洞内装直径400毫米管53米,直径400毫米检修闸门、工作闸各一台。最大泄水量每秒4立方米,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2002年在区防汛办的支持下,将原溢洪道的不规则出口用人工凿到125.3米的高度,溢洪口宽达14米,增加了泄洪能力。近几年来在香泉河部分河道兴建了砌石为4公里的河护堤,加强了抵御洪水的能力,有效地保护了主干道路、良田及群众的安全。

落花沟水库位于赤沙镇小水河上游落花沟,为70年代修建的小(一)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6.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704.1万立方米,总库容194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63万立方米。坝址位于峡口以上1公里处,为黏土斜墙堆石坝,坝高41.2m,坝顶长168m,坝顶宽5米,底宽155.1米。

2.4.2堤防工程

坪头镇境内已建成的非标准防洪堤防有坪头阳河滩渭河堤防、林光颜家河堤防、庵里村小水河堤防、四沟滩村山河堤防;淤地坝2座、西庄村王家坪和四沟滩黄花峪各1座;坡地退耕还林21505亩,修建基本农田15735亩,营造水土保持林30830亩,封山育林14381亩,通过水保工程措施的实施,有效发挥了蓄水保土作用,减少了山洪灾害频发的次数和洪水流量,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香泉镇、赤沙镇近几年来在部分河道兴建了砌石的河护堤,2020年9月我区在赤沙河东一村、西一村段修建堤防1.41公里,在香泉河前锋村、三泉村、王家庄村段修建堤防6.88公里,有效地加强了抵御洪水的能力,保护了主干道路、良田及群众的安全。

2.4.3非工程措施

监测站点现状:小水河流域非工程措施有气象部门设立的3处自动雨量监测站点,都设在各镇政府所处位置。在2012年度,结合水文、气象部门原有监测站点的布置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均匀分布”的原则,在小水河易发山洪沟道、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水库、镇街、村庄等地方,新建3个自动雨量站、1个自动水位雨量站、27个简易雨量站、1个视频监控站,从而实现对小水河流洪水信息的全面实时监测。表2-1是小水河流域监测站点名录表。

山洪灾害防治预案现状:在小水河流域内建立了区、镇(街办)两级防汛指挥机构,编制了区、镇(街办)、村三级的防汛预案,加强了河道管理,确定了河道行洪警戒水位线、保证水位线和紧急撤离转移警戒水位,坚持以法治灾、减灾,在区、镇(街办)、村三级建立应急抢险队伍。

3组织指挥体系

3.1区级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为陈仓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水防指”),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联社、区供电分局、区气象局、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等主要负责人。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为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2职责和分工

3.2.1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陈仓区小水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命令,统一指挥本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河流防汛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洪涝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洪涝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洪涝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流域的防汛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防汛预案及相关知识。

(5)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执行区防指和市水利局的指令,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汇报工作。

(2)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相互协调,各种指示、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等。

(3)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流域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制定和组织流域防汛预案。

(5)负责统计掌握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6)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3.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重大事项的协调督查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制定驻陈仓区部队和民兵抢险工作方案,遇大洪水、大险情时,负责协调部队、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雨情和汛情监测预警,提供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持;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程建设管理和境内水库、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负责河道的清障以及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防汛抗洪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负责洪涝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和灾情核查、灾民救助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工程等修复投资计划安排及资金筹措。

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学校校舍汛期检查维修工作,发现危房及时撤离师生,并做好安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区商务局、区工信局:负责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通讯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按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指令,实行交通管制,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抗旱及水毁工程修复、除险工程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筹集、拨付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防、预报、预警、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灾情核查上报和应急抢险处理;协调防洪抢险工程、应急避险、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洪障排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汛期安全排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的防洪安全和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及时组织修复所辖水毁公路、桥涵;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协调组织防汛抗旱车辆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抢险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负责救灾备荒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制定各旅游景区防汛方案,确保旅游景区汛期安全。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及所辖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协调指导洪涝灾害区林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防汛抗洪期间水旱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调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提出防范和控制意见,组织现场环境监测,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系,取得支持。

区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区供电分局:负责各行业防汛抗旱及所属输变电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汛度汛抗旱工程设施、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党、政、军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加强电网检修管理,制定和完善供电预案,做好紧急时期紧急供电和临时供电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关键部位不断电。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做好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

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负责组织和协调驻陈仓区武警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实行警戒管理。

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制定通讯应急预案;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做好通信设施检修、调试,保证通信畅通;负责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和应急通讯设施的供应。

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汛情、水情的测报及洪水预报。

3.2.4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信息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水位站、水文站、视频监测站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为山洪灾害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做好监测信息和指挥部决策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由区水利局负责,区气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旅、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参加。负责人:区水利局局长。

指挥调度组:负责与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商务、工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物资、设备等。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供销社、林业局、卫健局、文旅局等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由区人武部和各乡镇负责,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参加。负责人:区人武部部长、各镇镇长。

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核查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卫健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生态环境分局参加。负责人:应急管理局局长。

3.3镇级指挥机构与职责

小水河流域涉及我区坪头镇、香泉镇、赤沙镇,分别设立镇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

3.3.1.镇级指挥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防汛组织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相关办公室及驻镇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镇长对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3.3.2.工作职责

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在区水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修定完善各行政村防洪预案;指导当地群众和驻地单位干部群众开展防汛应急预案学习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重大雨情、汛情和灾情信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防汛工作;向上级报告重大工作事项。

3.4村级组织机构及职责

3.4.1村级组织机构

各涉及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村级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机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洪抢险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防汛抢险队,落实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人员,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3.4.2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制定和完善本村防汛预案,并负责执行落实;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具体措施。

(2)负责上传下达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开展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监测预警,开展库坝、堤防等险工险段巡查。

(3)执行上级发布的防洪抢险命令,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安排群众生产和生活。

3.4.3各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危险区内群众转移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支援同村和周边村组群众开展抗洪抢险救灾。

3.4.4各住户防汛工作职责

每个住户都要随时注意接听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根据预警信息和命令,在确保全家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外,还要主动参与全村抢险救灾工作。

4实施措施

4.1预警

4.1.1预警指标划分

根据流域历史洪涝灾害情况,确定流量预警指标,经过检验后,根据当地情况在实际运用中修订完善。

一般洪水:朱园水文站预报流量在警戒流量200立方米/秒以下;

较大洪水:朱园水文站预报流量在到保证流量200至300立方米/秒;

大洪水:朱园水文站预报流量在300至450立方米/秒;

特大洪水:朱园水文站预报流量接近450立方米/秒及以上。

4.1.2预警等级

根据小水河洪水流量大小,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和Ⅳ级。

(1)当朱园水文站预报流量在警戒流量200立方米/秒以下,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2)当朱园水文站预报流量在保证流量200至300立方米/秒,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3)当朱园水文站预报流量在300至450立方米/秒以上时,为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4)当县功水文站预报流量接近或超过450立方米/秒,或上游水库遭遇长时段大暴雨,且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和溃坝征兆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为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4.1.3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区、镇预警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广播电视。

村预警方式: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报警、喊话器、口头通知。

4.2预警启动及响应

4.2.1 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达到Ⅳ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Ⅳ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Ⅳ级预警。

当接到Ⅳ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加强值班,提高警觉,高度重视,随时观察雨情和水情变化,同时加强各方面联系,确保讯息畅通。

4.2.2 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达到Ⅲ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指挥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Ⅲ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Ⅲ级预警。

当接到Ⅲ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根据雨水情变化,做好防洪准备,实行24小时上岗值班,各级指挥部加强沟通,时刻掌握水情、雨情,通告危险区住户,并备好各种救护工具。

4.2.3 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达到Ⅱ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区防汛办、区水防办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Ⅱ级预警。

通过手机短信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Ⅱ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4.2.4 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达到Ⅰ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Ⅰ级预警,有关责任人员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山洪灾害Ⅰ级预警信息,提醒危险区人员马上转移,相关群众严加防范山洪灾害。

电话、手机短信预警通知区主要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山洪灾害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各行政村负责人,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Ⅰ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村、组干部及党员按照责任分工和预订的转移路线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撤离,并做好群众的灾后生活安置工作。

5转移安置

5.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坪头镇、香泉镇、赤沙镇要对每个危险区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段。

5.3转移安置方式

转移安置要事先对危险区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负责人的电话要告知危险区人员,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安置地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确定,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安全区内;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灾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及周边状况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5.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设备或口头通知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坡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6.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其他自愿人员以及抗洪抢险突击队员组成。区公安、交通、卫健、水利等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灾害严重情况组织前线救灾抢险工作组,现场协调指挥,安排各类抢险救灾装备、车辆和医护人员前往灾区实施救助。若遇特大山洪灾害,由指挥部联络地方部队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

6.1.2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装备:救助装备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当地驻军、消防队等单位共同准备。

资金:区、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准备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抢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抢险物资由水利、交通、商务、工信、供销、卫健、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由应急部门储备和筹集。上述救灾物资必须在汛前储备到位。

6.2抢险救灾

6.2.1抢险

一旦发生险情,险情所在地的群众要通过电话或安排专人到村委会或政府上报险情,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接到险情报告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要迅速组织镇、村两级应急抢险队员奔赴灾区,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和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对可能造成的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涉及范围内的村庄、厂矿、学校等,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对该区域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对监测情况要做到及时上报,使上级指挥部门掌握情况,科学制定对策。

各镇、村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对受伤人员要组织医疗单位给予及时治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要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病情较轻的,在乡镇卫生院接受治疗,伤势较重的,应安排到医疗水平相对较高的县(区)级医院进行救助。对有人员伤亡的,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地村委会,及时做好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并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救灾中实行紧急转移的人员,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对于居住比较偏僻,人口较少的地区,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安全地区;对于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亲朋好友或村委会所在地进行临时安置,并及时发放粮食、衣物等必需品,做好转移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灾情发生后,区、镇卫生防疫部门迅速成立卫生防疫小组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疫情不蔓延。

6.2.2救灾

灾情发生后,镇、村两级要及时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登记造册,有侧重的进行重建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迅速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对灾后重建工作行动不力的,区委、区政府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抢险救灾实行区、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灾民救助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到位。

7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

汛前,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对全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流域危险区、危险点及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应急措施;贾村镇要对危险区内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所辖区域的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电力、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车、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汛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制作有关防汛知识的短视频、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平时积极做好防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张贴标语、创建宣传栏,介绍防灾、避灾知识等。

区对镇、镇对村有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防汛基本技能。

为危险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对危险区可能出现的险情、范围、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进行详细说明;镇每年组织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有危险区的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使危险区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明确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

7.3物资储备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防汛物资,物资储备单位商务局、工信局、供销联社要按照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年度储备任务足额储备。

7.4纪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防指成员单位、乡镇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灾害发生后,灾民及时妥善转移安置。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防汛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各级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本区流域内病险水库、塘坝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等制度。

(6)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各种信息畅通。

8附则

预案补充完善:本预案根据小水河河道及堤防工程变动等情况变化,每年汛前修改完善。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5

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陈仓区位于关中西部,秦岭北麓、陇山支脉、黄土高原和渭河地堑交吻区,区境内沟壑纵横、溪河众多,山洪灾害易发频发。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宝鸡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规及《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制定本预案。

1.2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认真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内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凤阁岭、拓石、香泉、赤沙、坪头、县功、新街、贾村八个镇,各镇应根据本预案细化本辖区的山洪防御预案,进一步落实防洪任务和措施。

1.4预案编制

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调查了解区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确定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部门职责及责任人员;明确区域内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镇及山洪灾害防御措施;建立监测通信和预警系统,确定预警程序和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规定转移安置要求,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调查了解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镇、村级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信设施、设备,制定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明确转移安置人员底数、路线、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辖区内镇政府编制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5预案审批

区级预案由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镇级预案由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区级预案需报区防汛指挥部以及上一级水利部门备案。

预案有效期一般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及水文气象

2.1.1地理位置

陈仓区位于陕西关中八百里秦川西端,东经106°18′24″~107°34′58″之间,北纬34°7′24″~34°44′38″之间。南依秦岭与太白区、凤区毗邻,北靠陇山余脉与陇区、千阳区、凤翔区接壤,西沿渭水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清水区隔河相望,东与岐山区相连,三面环围宝鸡市金台、渭滨二区,东西长约119.49km,南北宽约67.78km。西距宝鸡市中心区22km,东距省城西安147km。

2.1.2地形地貌

陈仓区地处中国大陆槽—秦岭北麓、陇山支脉、黄土高原和渭河地堑交吻区。南、北、西三面环山,中部低凹向东敞开,西高东低。渭河自西向东从中穿过,地形山、川、原皆有,可分为南部秦岭北麓山地和西部(西北部)陇山山地、东部渭河和千河河谷平原、黄土台塬、丘陵沟壑区四种类型。山地占80.2%,平原占19.8%。境内沟壑纵横,沟梁相间,坡缓川狭,海拔高度在504~2706m之间。秦岭北麓山地和陇山南麓山地最高海拔2706m,最低1200m;渭河、千河两岸川道地区最高海拔600米,最低海拔504m。

2.1.3河流水系

本区境内河流均属于黄河流域渭河水系。区境内流域面积在10km2以上的河流共32条。北岸(左岸)较大支流有通关河、小水河、金陵河、千河等,源自北山,穿黄土台塬,源远流长,水流较缓,含沙量大;南岸(右岸)较大支流有磻溪河、马尾河、伐鱼河等,源自秦岭北麓,大都源短流急,雨洪频繁。

渭河是我区的最大河流,由西向东横贯我区,境内流长132.8km,河床比降约2.3‰,实测最大洪峰流量5030m3/s,年输沙量约为2亿吨,平均含沙量64.9kg/m3;千河是陈仓区的第二大河,境内流长30km,多年平均流量13.8m3/s。

1.渭河

渭河入陕西境,从陈仓区凤阁岭建河村至林家村为上游段,河长114.4公里,落差791米,平均比降1.84‰。其中以牛背为界,以西长65.3公里的河道为陕甘两省的界河,左岸属陕西陈仓区,右岸属甘肃北道区。牛背以东49.1公里河道属陕西。这114.4公里河道,其上段主要为黄土高原沟壑区,河道川峡相间段;下段主要为秦陇山区,河流切入花岗闪长岩类基岩200米左右,形成宽仅五六十米、石壁峭立如拱门的石峡和峰峦耸接、山势陡逼宽一二百米的宝鸡峡。林家村至凤凰大桥为中游市区段,河长31.5公里,平均比降1.24‰,河宽400米-700米。凤凰大桥至法士特大桥为中游陈仓区城区段,全长24.95公里,平均河宽600米。渭河流域降雨多集中于7、8、9三个月,而且多大暴雨,洪水灾害较多。从实测资料看,渭河干流以1954年洪水最大,林家村水文站的最大洪峰流量为5030立方米/秒(1954年8月17日)。

2.千河

千河古称汧河,因流经千山脚下故称千河,为渭河左岸较大支流之一,发源于甘肃六盘山南坡石嘴梁南侧(一说张家川县,一说华亭县境内),于陕西省陈仓区底店汇入渭河;流经甘肃张家川、陕西陇县、千阳县、凤翔县、陈仓区,流域面积3493平方公里,干流总长152.6公里,河道平均比降为0.58%。干流情况:在陈仓区(原宝鸡县)境内,千河干流流经贾村镇,于金台区千河镇冯家嘴注入渭河,境内河段长14.35公里,流域面积362.29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5.8‰,宽约280米。王家崖水库以上,右岸为贾村镇,左岸为凤翔县长青乡。多年平均径流量4.9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15.4秒立方米,年枯水期约80天左右,最小流量0.17秒立方米(1974年7月22日)。多年平均含沙量每立方米10公斤,年输沙量439万吨。千河汛期径流量占年总径流量54.6%以上。1907年汛期洪峰流量3840秒立方米(千阳水文站调查值),1954年洪峰流量3200秒立方米,1981年8月21日实测洪峰流量1180秒立方米。

3.金陵河

金陵河属渭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新街镇赵家山,自北向南流经陈仓区新街镇、县功镇、金台区金河镇及宝鸡市市区,于宝鸡卷烟厂西侧汇入渭河。流域面积427.1 km2,主河道长55.0km,陈仓区境内37.93km,河道平均比降7.4‰。金陵河干流流经新街、双白杨、县功、金河等4个乡镇,于宝鸡市区入渭。最大支流司川河流经上王乡境。有堤防河道4.739km,其中:新街镇共有堤防4.895km,新街镇镇区内有堤防0.717km,核桃园村0.903km,史家湾村1.352km,新街村0.588km,柳巷村1.335km;县功镇共有堤防12.635km,其中镇区内3.046km,葫芦沟村0.747km,翟家坡1.915km,先锋村1.456km,南关村1.978km,吴家庄3.493km,以上堤防等级均为4~5级。

4.通关河

通关河属渭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东之草川,流经陈仓区凤阁岭镇东会、孙家、张家川等村,于凤阁岭镇西汇入渭河。流域面积846km2,主河道长度73.35km,陈仓区境内长度23.82km,河道平均比降16.1‰。有堤防段1.06km,位于通关河左岸入渭口,堤防等级5级。

5.小水河

小水河属渭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陈仓区赤沙镇硖口村,流经赤沙、香泉、坪头等镇,于坪头镇码头村汇入渭河。流域面积407.4km2,主河道长42.4km,河道平均比降17.6‰。有堤防段0.562km,其中:香泉镇共有堤防8.007km,香泉镇镇内有堤防0.457km,三泉村2.428km,南峪村0.879km,前锋村1.204km,王家庄3.039km;赤沙镇共有堤防3.302km,其中硖口村0.463km,青川村0.584km,西一村1.452km,东一村0.803km;坪头镇庵里村有堤防2.084km,以上堤防等级均为4~5级。

2.1.4气候气象

陈仓区地处我国西部内陆地区,属中纬度大陆季风区域的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年盛行偏东风,年平均风速2.0m/s,年最大风速20.3m/s。年均日照时数为1898.5小时,年平均气温12.8℃,最低气温-18.4℃,年均无霜期210天。历年平均降水量679.1mm,年平均湿润指数为0.77,最多年降水量948.6mm(1975年),最少年降水量431.5mm(1977年)。四季降水差异明显:冬季平均降水量19.4mm,占年降水量3%;春季平均降水量150.5mm,占年降水量22%;夏季平均降水量289.5mm,占年降水量47%;秋季平均降水量279.8mm,占年降水量32%。四季降水年际变化大,冬季最大降水偏差为47.4mm,春季为205.4mm,夏季为534.1mm,秋季为430.1mm。各月降水量以9月最大,为123.1mm;其次为7月121.3mm;12月最小为4.4mm。11月至次年3月,多为干旱,总降水量72.5mm,占年降水量10.67%;4~10月为雨季,总降水量606.6mm,占年降水量89.32%,其中7月中旬到8月上旬降水量达369mm,占年降水量54.3%

2.2社会经济

陈仓区位于大西安经济圈以及关中天水经济区“一轴一核三辐射”中的“一轴”上,依托宝鸡的次核心城市地位,将迎来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创新科技园基地的良好机遇。全区辖14镇,3个街道办事处,218个行政村、16个居民委员会、215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0.11万,总面积2580km2,总耕地66.5万亩。其中,西部山区共7镇、55个行政村、1个街道社区,人口13.2万,总面积1707km2,耕地28万亩。2010年1月1日,宝鸡高新区对千河、磻溪、天王、钓渭4镇实施整建制托管,4镇共61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631个村民小组、人口16.7万,总面积523km2,耕地14.5万亩。我区现有11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157个行政村、16个居民委员会、1536个村民小组、人口45万、总面积2058平方公里,总耕地51.2万亩

2.3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陈仓区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洪灾。这些洪灾多发生在7、8、9三个月,以小面积短历时暴雨为主,历时短,强度大,所形成的洪水常暴涨暴落,峰值高,历时短且含沙量大,危害性较强。从山洪灾害普查表可以看出,山洪灾害发生频繁,从1981年以来,全区各小流域不同程度发生山洪灾害18次,平均2年就发生一次。仅2013年“7.23”、2016年“8.4”山洪灾害损失分别达1.7亿、4403万元,损失严重。

山洪灾害原因主要有:

一是陈仓区特殊的地形地势是诱发山洪灾害的基础条件。我区地形地貌类型较复杂,变化强烈,对暴雨的分布和洪水组合汇流产生显著影响。特别是山地面积比例大,地貌复杂,高差起伏大,坡陡谷深,为夏季暖湿气流抬升形云致雨、增加近锋坡面的降水强度和时间提供了条件,易引起长时间高强度的降雨,常造成严重的山洪灾害。

二是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从我区地质情况看,地表覆盖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具备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极易导致山洪暴发。

三是高强度暴雨是发生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陈仓区降水在地区、年际、年内上分布极不均匀,7、8、9三个月占年降水量的60%以上。受大气环流及地形影响,我区常发生短历时暴雨,极易发生山洪灾害。

四是河道的泄洪能力严重萎缩是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由于山洪伴随着山体滑坡,大量泥沙淤积在河道中,河道的泄洪能力严重萎缩。此外,由于人们在河道边任意乱倒、乱建,致使河道的泄洪能力下降。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工程措施现状

1.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境内现有小型水库7座,分别为五味峡水库、落花沟水库、范家河水库、陈家庄水库、张家什字水库、葫芦沟水库、焦峪沟水库,工程依次位于香泉镇南峪村、赤沙镇落花村、县功镇谢家崖村、坪头镇陈家庄村、县功镇张家什字村、县功镇葫芦沟村、县功镇焦峪沟村。

2.堤防工程基本情况

目前只有渭河、千河、金陵河和小水河流域建设了一部分堤防工程,其它流域的镇和村庄均没有建设堤防,难以抵御山洪灾害。渭河左岸堤防工程24.95km,设防标准100年一遇;千河防洪堤工程总长6.579km,堤高3~4m;金陵河段共有堤防17.53km、小水河段堤防13.39km,除县功镇葫芦沟村段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外,其余均按20年、10年一遇洪水设计,对新街、县功、赤沙、香泉、坪头镇政府所在地的防洪发挥了巨大作用。

2.4.2非工程措施现状

1.山洪灾害监测站点现状

陈仓区非工程措施有气象部门设立的11处自动雨量监测站点,都设在各镇政府、学校或村委会所处位置,距离山洪灾害站点较远。在2013年以来,结合水文、气象部门原有监测站点的布置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均匀分布”的原则,在陈仓易发山洪沟道、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水库、镇街、村庄等地方,新建7个自动雨量站、4个自动水位站、44个简易雨量站、11个视频监控站,从而实现对我区山洪灾害信息较全面实时监测。

2.山洪灾害防治预案现状

建立了区、镇、村防汛指挥机构,编制了防洪预案,加强了河道管理,确定了河道行洪警戒水位线、保证水位线和紧急撤离转移警戒水位。

2.4.3存在问题

1.水利部门现有站点比较稀少,不能覆盖全区暴雨高频高值区;气象局所管站点监测降雨为定时发送,时效性较差,转到水利部门更费时间,且各镇不能掌握本地降雨,不能及时有效地根据降雨信息决策指挥基层防汛。

2.近年来高强度小尺度降雨频繁发生,但受山洪灾害威胁区的行政村、自然村没有雨水情监测设施,只能依据经验和区、镇防汛指令安排部署防汛。遭遇强降雨,易出现交通、通讯、电力中断,形成孤岛,防汛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3.水文系统在陈仓区境内仅有渭河拓石水文站、小水河朱园水文站及金陵河报汛站,水库没有雨水情监测设施,对突发性洪水缺少监测防范能力。

4.镇、村组缺少预警设施,单靠电话和人喊人传递消息,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特别是遭遇强降雨,山区沟道洪水汇流快,上涨迅猛,隔河信息更难以传递。

5.部分镇领导对山洪灾害防御知识不足,认识不到位,应急指挥能力不强。区、镇财政没有专项资金,防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且损毁严重。群众对防灾知识学习不够,防灾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山洪灾害缺乏认识和了解,在河道边任意乱倒、乱建、乱挖,导致河道的泄洪能力严重下降。

3组织指挥体系

指挥机构为区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在各镇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设立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本辖区和行业领域汛期山洪灾害群策群防以及应急指挥工作。

3.1区级防汛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为陈仓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水防指”),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联社、区供电分局、区气象局、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等主要负责人。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为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2职责和分工

3.2.1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命令,统一指挥本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区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

3.2.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相互协调,各种指示、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等。

(2)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全区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制定和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4)负责统计掌握山洪灾害损失情况。

(5)负责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3.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重大事项的协调督查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制定驻陈仓区部队和民兵抢险工作方案,遇大洪水、大险情时,负责协调部队、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雨情和汛情监测预警,提供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持;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工程建设管理和境内水库、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负责河道的清障以及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防汛抗洪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负责洪涝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和灾情核查、灾民救助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工程等修复投资计划安排及资金筹措。

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学校校舍汛期检查维修工作,发现危房及时撤离师生,并做好安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区商务局、区工信局:负责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通讯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按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指令,实行交通管制,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抗旱及水毁工程修复、除险工程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应急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筹集、拨付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防、预报、预警、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灾情核查上报和应急抢险处理;协调防洪抢险工程、应急避险、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洪障排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汛期安全排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的防洪安全和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及时组织修复所辖水毁公路、桥涵;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协调组织防汛抗旱车辆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抢险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负责救灾备荒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制定各旅游景区防汛方案,确保旅游景区汛期安全。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及所辖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协调指导洪涝灾害区林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防汛抗洪期间水旱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调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提出防范和控制意见,组织现场环境监测,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系,取得支持。

区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区供电分局:负责各行业防汛抗旱及所属输变电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汛度汛抗旱工程设施、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党、政、军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加强电网检修管理,制定和完善供电预案,做好紧急时期紧急供电和临时供电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关键部位不断电。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做好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

武警宝鸡支队陈仓中队:负责组织和协调驻陈仓区武警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实行警戒管理。

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制定通讯应急预案;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做好通信设施检修、调试,保证通信畅通;负责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和应急通讯设施的供应。

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汛情、水情的测报及洪水预报。

3.2.4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信息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水位站、水文站、视频监测站等监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为山洪灾害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做好监测信息和指挥部决策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由区水利局负责,区气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旅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拓石水文站、朱园水文站参加。负责人:区水利局局长。

指挥调度组:负责与公安、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工信、电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物资、设备等。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供销社、林业局、卫健局、文旅局等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及时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由区人武部和各乡镇负责,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参加。负责人:区人武部部长,各镇镇长。

后勤保障组: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核查灾情,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卫健局、供电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生态环境分局参加。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3.3镇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镇政府分别设立山洪灾害防御组织(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抢险工作。

3.3.1镇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

各镇政府设立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相关股室及驻镇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各镇镇长对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3.3.2工作职责

各镇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山洪灾害防御及抗洪抢险工作。修定完善各行政村防洪预案;指导当地群众和驻地单位干部群众开展防洪应急预案学习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重大雨情、汛情和灾情信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山洪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报告重大工作事项。

3.4村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及职责

3.4.1村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村级防洪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机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洪抢险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防汛抢险队,落实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人员,并报所在镇人民政府备案。

3.4.2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制定和完善本村洪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负责执行落实;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具体措施。

(2)负责上传下达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开展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监测预警,开展库坝、堤防等险工险段巡查。

(3)执行上级发布的防洪抢险命令,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安排群众生产和生活。

3.4.3各村民小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

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危险区内群众转移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支援同村和周边村组群众开展抗洪抢险救灾。

3.4.4各住户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

每个住户都要随时注意接听防洪预警信息和命令,根据预警信息和命令,在确保全家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外,还要主动参与全村抢险救灾工作。

4监测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及监测

4.1.1预防预警信息

区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和洪水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区防汛指挥机构报送信息。当出现重要天气过程时,气象部门要加密监测预报,做好区域性降水预报;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要加密雨情水情观测,做好江河洪水预报。

4.1.2监测

监测系统分自动监测系统和简易监测系统。自动监测系统:全区有自动雨量站7个、自动水位站4个、视频监控站11个,自动监测系统由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简易监测系统:全区有44个简易雨量站,简易监测系统由所在行政村负责监测。

监测系统主要收集雨量和水位信息,自动监测系统收集到的信息由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达到准备转移值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达到立即转移值时立即报告;简易监测系统由村监测员直接报告村山洪灾害防御小组组长,达到预警值时组长向镇指挥部报告,报告次数同自动监测系统。

自动监测系统报汛流程: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值班人员、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指挥、指挥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简易监测系统报汛流程:监测人、村山洪灾害防御小组组长、镇山洪灾害指挥部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2预警

4.2.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动员,增强水患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健全指挥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预报预警。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防洪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涉河施工的水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水文情报预报方案等。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区、镇、村和有关堤防、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储备必要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建设必要的防汛通信专网,保证洪水监测预警通信和信息网络系统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防汛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责任、查工程、查预案、查物料、查队伍、查通信、查监测、查预警为主要内容的分级防汛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及时消除。

(8)山洪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对在水库、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2.2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山洪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防治任务的镇,山洪灾害指挥机构要及时编制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本辖区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

(3)山洪灾害防治区应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降雨、洪水期间防御责任和值班巡逻制度,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预警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在第一时间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区水防指。

4.2.3预警指标确定

(1)降雨量预警指标:依据陈仓区水文气象观测资料及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临界雨量分析计算细则,按雨量器监测1小时、3小时、6小时、12 小时、24 小时雨量值变幅,确定预警指标为:

准备转移降雨量预警指标:1小时降雨量≥30mm,3小时降雨量≥50mm,6小时降雨量≥70mm,12小时降雨量≥85mm,24小时降雨量≥100mm。

立即转移降雨量预警指标:1小时降雨量≥40mm,3小时降雨量≥60mm,6小时降雨量≥85mm,12小时降雨量≥110mm,24小时降雨量≥150mm。

(2)水位预警指标分为水库水位预警指标和河道水位预警指标。

水库水位预警指标:当水库溢洪,库区上游持续降雨,水位继续上涨时,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等手段向外发布汛情公告或紧急通知,准备转移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当库水位达到设计水位,库区上游仍有强降雨,或出现重大险情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发布紧急通知,组织下游群众立即转移。

河道水位预警指标:辖区小流域下游有重要城镇,工矿企事业单位,且人口相对密集的水位预报节点,进行历史洪水位调查,依据各调查点的山洪灾害成灾情况,确定历史成灾水位为立即转移指标;结合当地水利工程在历史成灾水位上适当降低,作为准备转移指标。各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2.4预警等级

根据山洪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预警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较重)和Ⅳ级(一般)四级。

(1)当预报有暴雨天气或持续阴雨天气、全区主要小流域均发生洪水有可能致使沿岸村庄、道路发生洪涝灾害,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2)当预报有暴雨天气或雨量(水位)接近准备转移值时,且降雨还在持续时,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3)当降雨量达到准备转移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或河道水位达到准备转移水位时,为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准备转移)。

4)当降雨量达到立即转移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或河道水位达到立即转移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发生征兆时,或有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和溃坝征兆时,为Ⅰ级预警(红色预警,立即转移)。

4.2.5预警发布及程序

区、镇预警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广播电视。

村预警方式: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报警、喊话器、口头通知。

5预警启动及响应

5.1 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达到Ⅳ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Ⅳ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Ⅳ级预警。

当接到Ⅳ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加强值班,提高警觉,高度重视,随时观察雨情和水情变化,同时加强各方面联系,确保讯息畅通。

5.2 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达到Ⅲ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水防指指挥批准后,区水防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Ⅲ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Ⅲ级预警。

当接到Ⅲ级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根据雨水情变化,做好防洪准备,实行24小时上岗值班,各级指挥部加强沟通,时刻掌握水情、雨情,通告危险区住户,并备好各种救护工具。

5.3 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准备转移)

达到Ⅱ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区防汛办、区水防办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乡镇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Ⅱ级预警。

通过手机短信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Ⅱ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5.4 Ⅰ级预警(红色预警,立即转移)

达到Ⅰ级预警条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批准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乡镇向村级有关责任人员发布Ⅰ级预警,有关责任人员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山洪灾害Ⅰ级预警信息,提醒危险区人员马上转移,相关群众严加防范山洪灾害。

电话、手机短信预警通知区主要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山洪灾害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主要成员、各行政村负责人,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

有关村在接到区或镇防指发布的Ⅰ级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村、组干部及党员按照责任分工和预订的转移路线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撤离,并做好群众的灾后生活安置工作。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乡镇要对每个危险区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段。

6.3转移安置方式

转移安置要事先对危险区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负责人的电话要告知危险区人员,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安置地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确定,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安全区内;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灾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及周边状况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6.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设备或口头通知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坡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其他自愿人员以及抗洪抢险突击队员组成。区公安、交通、卫生、水利等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灾害严重情况组织前线救灾抢险工作组,现场协调指挥,安排各类抢险救灾装备、车辆和医护人员前往灾区实施救助。若遇特大山洪灾害,由指挥部联络地方部队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

7.1.2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装备:救助装备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当地驻军、消防队等单位共同准备。

资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准备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抢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抢险物资由区水利、交通、通讯、物资、商信、供销、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由区应急部门储备和筹集。上述救灾物资必须在汛前储备到位。

7.2抢险救灾

7.2.1抢险

一旦发生险情,险情所在地的群众要通过电话或安排专人到村委会或政府上报险情,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接到险情报告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要迅速组织镇、村两级应急抢险队员奔赴灾区,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和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对可能造成的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涉及范围内的村庄、厂矿、学校等,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对该区域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对监测情况要做到及时上报,使上级指挥部门掌握情况,科学制定对策。

各镇、村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对受伤人员要组织医疗单位给予及时治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要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病情较轻的,在乡镇卫生院接受治疗,伤势较重的,应安排到医疗水平相对较高的县(区)级医院进行救助。对有人员伤亡的,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地村委会,及时做好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并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救灾中实行紧急转移的人员,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对于居住比较偏僻,人口较少的地区,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安全地区;对于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应把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在亲朋好友或村委会所在地进行临时安置,并及时发放粮食、衣物等必需品,做好转移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灾情发生后,区、镇卫生防疫部门迅速成立卫生防疫小组深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疫情不蔓延。

7.2.2救灾

灾情发生后,所在地的镇、村两级要及时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登记造册,有侧重的进行重建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迅速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对灾后重建工作行动不力的,区委、区政府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抢险救灾实行区、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灾民救助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到位。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汛前,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危险点及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应急措施;各镇要对危险区内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所辖区域的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尾矿库及通信、电力、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车、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制作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短视频、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平时积极做好防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张贴标语、创建宣传栏,介绍防灾、避灾知识等。

区对镇、乡镇对村有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为危险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对危险区可能出现的险情、范围、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进行详细说明;各镇每年组织一次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有危险区的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使危险区监测预警人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明确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

8.3物资储备

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防汛物资,物资储备单位区商务局、工信局、供销联社按照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年度储备任务足额储备。

8.4纪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灾害发生后,灾民及时妥善转移安置。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各级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空库运行,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等制度。

(6)各级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各种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