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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关于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14:42 浏览次数:

2023年全国高考和陕西省中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8日、6月17日至19日进行。为确保全区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6月3日至6月19日期间禁止噪声污染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范围内禁止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0:00至次日6:00)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它可能产生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各类商业经营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及商业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及商业活动。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在居民区、文教区鸣笛或鸣警报(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

五、6月7日至8日、6月17日至19日中高考期间,除严格落实上述禁止噪声污染措施外,各考点及考生住宿酒店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考试期间,在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户政大厅为考生开通临时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联系电话:0917-6299269(日间)/6220940(夜间)。考生及家长遇有特殊情况也可拨打110或向考点执勤民警进行求助。

特此通告

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