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6562/2023-04157
发布机构: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3-05-09 09:31:00
名  称: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陈政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9 09:31:00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http://www.chencang.gov.cn/art/2023/5/9/art_14345_1646629.html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宝鸡市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宝鸡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照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指南,确保无盲区、无遗漏。

2.建立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病媒生物滋生地治理,持续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3.积极宣传病媒生物危害,科学普及防制相关知识。

二、工作原则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的方针。

三、主要任务及标准要求

1.开展病媒孳生地治理。各镇街、各部门要重点加大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整治力度,持续做好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宾馆饭店、绿地公园、商场超市、居民小区、拆迁工地等重点部位孳生地的治理。积极清除室内外积水,疏通下水道、平整洼地,实行垃圾袋装和密闭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杜绝乱堆乱放,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清除堆积杂物,密闭垃圾容器,排除积水、淤泥和杂草,翻缸倒罐,堵洞抹缝,彻底清除垃圾死角。

2.开展病媒消杀和防制效果评估。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责任制,组织辖区各单位、各重点场所配备消杀药械,按照规范要求,常态化开展病媒生物消杀。要组织专业消杀公司对辖区、所属行业系统内各大水域进行监测检查,集中防制阶段原则上每15天进行一次专业化处理,严控蚊虫孳生;对城区、集镇、单位重点部位及垃圾填埋场站等地点每周进行1次药物喷洒;做好城区、镇区内所有公共厕所及垃圾收集中转站点、养殖场、屠宰场等区域的蚊蝇类杀灭工作,每周进行药物喷洒不少于2次,消杀工作要全方位开展,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严格遵循国家技术规范,严防环境污染。区疾控中心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工作,掌握防制效果及达标情况。

3.加强病媒生物“三防”设施建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食品点位等,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具体要求:①门、窗:餐饮、食堂等门口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等设施,或使用旋转门、自动闭合门等,若使用纱门、纱窗,网纱密度≥16目。门缝隙<6mm,木门和门框的下端使用金属包被,高300mm。食品、粮食库房门口有挡鼠板,高600mm。门、窗无玻璃破损。②箅子和地漏:厨房操作间下水道出水口有金属竖箅子(栏栅),或排水沟有横箅子,箅子缝隙<10mm,且无缺损,地漏加盖。③管线孔洞:堵塞通向外环境的管线孔洞,没有堵死的孔洞,其缝隙≤6mm。④排风扇: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罩,网纱密度≥8目。⑤灭蝇灯:食品加工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电击式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区及就餐桌的上方。⑥防蝇柜(罩):农贸市场、超市(人流较大的场所)等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点位,加装防蝇柜(防蝇罩)或使用冷藏柜,不得暴露销售。其他单位场所要严格按照区爱卫办《关于印发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指南》的通知》(宝陈爱卫发〔2023〕3号)要求,及时完善防制设施。

4.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广场、汽车站、火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各类餐饮店等公共场所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主要整治:①清扫地面,确保无垃圾、杂物、烟蒂,无痰迹;②清理墙面,确保无乱涂、乱贴、脏污、破损等现象;③清理室内卫生,确保无积尘,无乱堆乱放杂物,门窗清洁;④清理室外环境,确保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周围干净、卫生,下水道畅通无阻;⑤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和“三防”设施,提升管理水平;⑥清理公共厕所,确保厕所干净卫生、无明显异味,厕所达到二类标准;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做到工作场所室内外、公共场所无鼠迹、无蚊蝇孳生地、无蟑螂成若虫及卵荚。

5.开展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主要整治任务为:①清理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②清除河流岸坡、街道主次干道明暴垃圾、积存垃圾;③清理广场、游园、公园绿地的卫生死角;④铲除城区各沿渠街(路巷)墙、杆、箱等处的“野广告”;⑤整治沿街沿路洗车修车点、废品收购站点等部位的环境卫生,根除“脏、乱、差”现象;⑥加大对各宾馆饭店、粮食加工储存销售、屠宰厂、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老旧社区、“弃管”企业、垃圾填埋场、废品收购站以及河流河道、公园绿地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6.开展居民小区、私人院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动员群众,从个人卫生做起、从居家环境做起,对居民小区、私人院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清理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科学消毒消杀,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卫生意识。主要开展以下活动:①居民小区、庭院、储藏室、楼道、公共区域环境清洁,物品归类整洁、有序摆放;②绿篱、广场、房前屋后、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清扫整治;③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投放、袋装处理;④蚊蝇、蟑螂、鼠等病媒生物防制。

7.开展专题培训。各镇街、各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辖区行业、部门、系统迅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培训,重点从病媒现场评估检查、防蝇防鼠设施合格判定标准、如何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常用消杀药品以及收集整理记录、资料等内容进行专项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内容、标准和方法,指导日常防制工作。

8.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整治等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广泛动员群众,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环境卫生整治“进社区、进广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共同开展区域内控制活动。要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室的作用,将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职责分工

1.区卫健局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密度监测工作,对公共场所的病煤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区爱卫会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技术监测和评价。

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食品流通场所、集贸市场、药品经营单位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区住建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建筑工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地下污水管道等相关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公园、广场绿地、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及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相关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5.区教体局负责对所属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区水利局负责对自来水厂及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场所、公路沿线两侧管护区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督促汽车客运站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8.区文旅局负责对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作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9.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养殖粪污的无害化处理,指导农田灭鼠及鼠药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10.区发改局负责对粮食储存等重点单位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区商务局负责对大中型宾馆、酒店、超市、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事件,配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经营服务单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工作。

13.区林业局负责对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虢镇火车站负责对火车站区域相关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各镇街应当按照区爱卫会工作部署,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居民户统一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等预防控制活动,并配合做好孳生地调查工作,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16.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所属区域及相关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镇街、各部门要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使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列支必需的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坚持开展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和药物消杀工作,保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集中杀灭活动,多措并举控制病媒生物密度,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

附件:关于印发《宝鸡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