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3]47号),现将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89万元下达你单位。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制定落实项目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金额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衔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陈仓区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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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 | |||||||||
陈仓区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相关部门和镇街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89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9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目标:资金下达到14个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镇街个数 | 14个镇街 | |||||
涉及脱贫村个数 | 55个脱贫村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100% | |||||||
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 ≥6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2023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 明显增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 明显改善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 | 巩固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