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6562/2023-03817 | |
发布机构:区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23-02-09 10:42:50 |
名 称: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陈政办发〔2023〕11号 |
解读链接:http://www.chencang.gov.cn/art/2023/2/9/art_14345_1597612.html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陈仓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宝鸡市陈仓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陕政办函〔2022〕175号)和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宝政字〔2022〕5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将多个相互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2023年首批完成20个“一件事一次办”。2025年底前,全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推进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陈仓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案。按照“一事一组”原则,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等牵头单位分别成立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组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其他配合单位参加。各推进小组按照省、市“一件事一次办”专题会议精神和区级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基础清单制定“每件事”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实现方式和工作要求。
(三)改进业务流程。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目标,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理清串并联关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请材料,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
(四)加强系统支撑。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事项业务系统的打通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细化技术对接方案,实现流程交互、数据实时流转,形成通过“一件事联办系统”统一收件、分发,各业务经办系统串并联办理的业务流转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相同材料免提交,最大程度精简填报材料。
(五)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通过“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PC端、移动端等渠道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实现线上“一端受理”、线下“一窗受理”。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政务专递送达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送达申请人。同步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三、任务分工
(一)牵头部门。负责本部门牵头的“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筹划与组织实施,并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和办理要素,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从行业条线加强对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2023 年2月底前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正式发布。
(二)配合部门。在牵头部门统筹下,负责“一件事一次办”推进过程中涉及本部门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和数据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办事指南细化工作,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联系对接,配合上级部门开发“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和服务专栏,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数据流转和电子证照汇聚。对全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评估梳理、跟进研判,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镇街。负责本辖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落地及应用,根据区级各推进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办事指南,按期推进改革任务。在便民服务中心做好综合受理窗口设置,改造完善已推出的联办事项,形成符合要求的具有陈仓特色“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先进、查补短板,把握切入点、找准发力点,把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作为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二)加强统筹协调。区营商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积极对接,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同省市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对接,积极协同配合部门分解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压茬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政务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区营商办和区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成效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附件:宝鸡市陈仓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任务分工表
附件
宝鸡市陈仓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涉及事项 | 分管副区长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1 | 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 |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 | 屈亚奇 | 区人社局 |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 |
就业登记 | ||||||
失业登记 |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
职业介绍登记 |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
档案转出(个人) | ||||||
档案接收(个人) | ||||||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
毕业生(留学生)落户 | ||||||
2 | 灵活就业 | 就业登记 | 屈亚奇 | 区人社局 | 区医保局 区税务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
社会保险登记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
3 | 企业职工退休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屈亚奇 | 区人社局 | 区医保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陈仓管理部 | |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 ||||||
4 | 员工录用 | 就业登记 | 屈亚奇 | 区人社局 | 区医保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陈仓 管理部 | |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
5 | 创新创业 | 档案托管 | 屈亚奇 | 区人社局 | 区公安分局 | |
学历落户 |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
创业培训补贴申领 | ||||||
6 | 企业开办 | 企业设立登记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 区税务局 区人社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陈仓管理部 | |
公章刻制备案 | ||||||
发票领用 |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
7 | 企业简易注销 |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 区人社局 区医保局 区司法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陈仓 管理部 | |
税务注销 |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参保注销登记 | ||||||
单位参保注销登记(医疗保险) | ||||||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注销登记 | ||||||
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注销登记 | ||||||
企业生育保险参保注销登记 | ||||||
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一次集成办理 | ||||||
多证联发 | ||||||
8 | 企业准营(以餐饮店为例) | 食品经营许可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建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 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 | ||||||
9 | 开超市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住建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卫健局 区烟草专卖局 区税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
烟草零售经营许可 | ||||||
税务登记 | ||||||
10 | 开药店 | 营业执照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税务局 |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 ||||||
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 | ||||||
预包装食品备案 | ||||||
税务登记 | ||||||
11 | 开代理记账 公司 | 营业执照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财政局 | |
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 | ||||||
代理记账许可证 | ||||||
税务登记 | ||||||
公章刻制 | ||||||
12 | 经营农药 | 营业执照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
13 | 经营烟花爆竹 | 营业执照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
14 | 开挖城市道路 |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住建局 区城管执法局 |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 的审批 | ||||||
15 | 经营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屈亚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应急管理局 区税务局 | |
营业执照 | ||||||
税务登记 | ||||||
公章刻制 | ||||||
16 | 公民婚育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杨利刚 | 区民政局 | 区公安分局 区卫健局 |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
户口迁移 | ||||||
生育登记 | ||||||
17 | 扶残助困 | 残疾人证办理 | 杨利刚 | 区民政局 | 区残联 区医保局 区人社局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 ||||||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
18 | 军人退役 | 退役报到 | 李凌云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公安分局 区医保局 区人社局 |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
预备役登记 | ||||||
社会保险登记 |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 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
19 | 公民身后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李凌云 | 区公安分局 |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区医保局 区人社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陈仓管理部 |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
出具火化证明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基本医疗保险) |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 ||||||
遗属待遇申领 | ||||||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
注销驾驶证 |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
20 | 新生儿出生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齐晓辉 | 区卫健局 | 区公安分局 区医保局 区人社局 |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
户口登记 |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