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6562/2023-03977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 发布日期:2023-02-20 15:28:40
名  称:关于印发陈仓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陈政办发〔2022〕12号

关于印发陈仓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0 15:28:40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http://www.chencang.gov.cn/art/2023/2/20/art_14345_1622539.html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陈仓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陈仓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总则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全市推进“四城”建设,努力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重要五年,更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追赶超越中提档晋位,实现陈仓崛起的关键五年。为全面细化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部署要求,协调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等具体问题,指导本地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矿产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与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宝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宝鸡市陈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陈仓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陈仓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陈仓区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部署,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规划期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陈仓区所辖行政区域。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

(一)矿产资源现状

陈仓区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明显。西部山区以铜矿、金矿等金属矿产;透辉石、石英岩等非金属矿产为主。中东部地区以石灰岩、砖瓦用粘土、地热、矿泉水为主。

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发现各类矿产14种(含亚种),查明并列入陕西省矿产资源量表的矿种5种。固体矿产上表矿区9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5处,小型矿床3处。战略性矿产在香泉镇有铜矿、坪头镇有金矿发现,但未查明资源量。非金属矿产储量大、质量优,其中:水泥用灰岩储量大、质量高;透辉石、石英岩是宝鸡地区的优势资源;矿泉水及地热资源丰富。

(二)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2020年陈仓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0.56亿元,同比增长3.0%。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90.9亿元,同比增长4.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全年矿业及延伸产业年工业总产值1.05亿元。矿业作为陈仓区的基础产业,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目前,全区矿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水泥产业,但随着工业、旅游业及新能源利用持续发展,石英岩、矿泉水、地热的开发利用将成为陈仓区矿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陈仓区基础地质调查评价程度比较高,已全部完成1:50万区域重力测量及1:20万航磁测量,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覆盖全区应测面积,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已经完成90%以上,同时进行了不同比例尺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探矿权2个,为香泉铜矿详查和坪头地区金矿详查。正在实施一个省地勘基金项目陈仓区冯家山地区玉石矿调查。

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采矿权6个。矿山企业按矿产种类划分:水泥用灰岩1个、透辉石1个、冶金用石英岩1个、建筑用花岗岩1个、矿泉水2个;按矿山规模划分,大型矿山4个,中型1个、小型矿山1个,大中型矿山占比为83.33%;按生产状态划分,生产矿山5个,停产矿山1个。全年生产矿石总量226.57万吨(其中:冶金用石英岩11.1万吨、水泥用灰岩170.23万吨、建筑用花岗岩45.24万吨),矿泉水0.79万立方米。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十三五”期间,扎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总体顺利,矿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基础地质与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持续推进。基本完成全区矿产资源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基础地质研究程度得到提高。在多元化资金的持续投入下,铜矿、金矿、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程度不断提高。

矿业结构不断优化开发利水平不断提高。全区矿山生产规模稳步提升,年矿石生产总量由2015年的约27万吨增长到2020年的226.57万吨。矿山企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2256.13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1.05亿元。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露天采石矿山和砖瓦粘土矿山治理整顿,矿产开发的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区矿山总数从2015年的51个减少到2020年的6个,减少88.24%;大中型矿山占比从2015年的3.92%提升至2020年的83.3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均达到核定指标,“三废”得到综合回收或利用。

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加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成效明显,全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步伐,2020年“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阴湾水泥用石灰岩矿” 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在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方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在矿业权市场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矿产资源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问题

资源保障水平不高。“十三五”期间,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约束趋紧,矿业市场低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急剧压缩,矿山数量锐减,矿产勘查资金投入不足,石英岩等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矿产资源保障不足。

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仍需提高。矿业绿色发展水平不高,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结构仍需改善,产业链仍需升级,矿产资源集约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仍需提升。对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不足,科技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亟待加强。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艰巨。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矿山治理资金不足,修复新技术利用不够,治理手段略显单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仍任重道远。

四、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时期,陈仓区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总体上处于追赶超越关键期、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期、深化改革开放黄金机遇期,是产业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的加速期,是加速变革的五年,迎接挑战的五年,也是突破发展的五年。为全面推进陈仓区进入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必须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的安全保障程度,促进矿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管理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地质勘查、矿产开发与保护、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矿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保障有新的要求。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的落实,对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有更高的要求。立足我区优势矿产资源,持续推进石英岩、地热、矿泉水等资源的勘查力度,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陈仓区“1568”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矿产资源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业绿色发展有新的要求。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筑牢秦岭地区、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做好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进绿色勘查,加强绿色开采,改善矿区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进一步推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绿色转型升级对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提出新要求。优化矿山开发布局、创新开发利用技术、调整开发利用结构,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延长矿产品生产加工链,加强产品高端化、精品化、差异化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健全矿业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管理方式转变,提升管理效能和信息化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确保矿产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为目的,以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为遵循,激发矿产资源开发新活力,为陈仓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优势,保障资源供应。立足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需求,强化变优势资源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加大金矿、铜矿、石英岩、地热、矿泉水勘查力度,持续推进找矿突破,增加资源储量,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保障水平。

坚持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秦岭地区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保护,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协同发展。

坚持优化布局,统筹协调发展。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保护、城镇体系建设相协调,实行矿种、区域差别化管理,统筹安排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时序,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与保护新格局。

坚持集约节约,加快转型发展。优化矿业结构,开展科技创新,引进先进科学技术,推动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促进矿产资源开发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效能。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矿产资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资源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更加协调,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加大西部山区铜矿、金矿等战略性矿产勘查力度,构建中西部区域石灰岩、石英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合理适度发展,东部区域地热、矿泉水矿产资源绿色低碳发展的矿业空间发展新格局。

(二)2025年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实现新突破。推进金矿、铜矿等战略性矿产的勘查工作,加大石英岩等优势非金属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及勘查力度。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合理控制矿山数量,保持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加强石英岩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延长产业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全面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高。

专栏1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2025年

属性

矿产资

源勘查

石英岩

矿石,万吨

300-500

水泥配料用粘土

矿石,万吨

200

地热

1012千焦

0.4

矿泉水

万立方米/年

15

年开

采量

能源矿产

地热

地热水,万立方米

30-35

非金属

矿产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225

透辉石

矿石,万吨

15

石英岩

矿石,万吨

40-60

水泥配料用粘土

矿石,万吨

10-20

建筑石料矿

矿石,万吨

60

水气矿产

矿泉水

万吨

30-35

结构与

效率

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

%

85

固体矿产矿山总数

≤5

注:以上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资源储量为新增资源量。

矿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勘查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矿产资源绿色开采,开采方式不断优化。全面落实恢复治理责任,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协调。

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更加高效,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陈仓区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勘查新体系基本建立,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布局全面优化,矿产资源开发方式和强度与陈仓区资源环境承载力更加协调,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矿区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矿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

第三章 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生态保护红线内非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区域,允许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除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情形外,非战略性矿产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除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外,严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根据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管控要求,依据陈仓区地质背景及矿产资源禀赋,确定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限制勘查硫铁矿,勘查区块投放前应做好论证。围绕战略性矿产、优势矿产、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矿产,引导要素聚集,重点勘查铜矿、金矿、石英岩、地热、矿泉水等矿产,以上矿种鼓励社会多元资金投资勘查。

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不得新设采矿权。不再新建硫铁矿矿山。对铜矿、金矿、石英岩、水泥配料用粘土、地热、矿泉水等矿产,推进高效利用,在符合开采准入条件和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要求下,有序投放采矿权。调控水泥用灰岩等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开采总量。

二、确定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依托国家、省、市高质量发展战略和部署,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严守秦岭地区、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全区矿产资源禀赋、勘查开发利用现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合理确定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引领全区矿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加大香泉镇铜矿、坪头镇金矿已有探矿权的勘查力度,鼓励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力争实现找矿突破。以此为找矿线索,对成矿规律进行研究,在西部山区开展多金属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丰富找矿信息,拓展找矿空间,发现可供进一步工作的地段。

加强中西部地区石英岩、石灰岩、透辉石等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坚持优质优用和综合利用,引导其在冶金、建材、化工、轻工、建筑等多方面应用。发展新型建材,优化建材工业结构,开发高附加值的建材产品,加快推动水泥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加强石英岩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了解环境制约等基本情况,摸清分布规律和赋存特征,提交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大力推动中东部地区地热、矿泉水等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查清地热热储埋藏分布规律及地热热储构造条件,查明地热地质特征及地下热水地球化学特征,同步开展地热水伴生氦气调查评价,推动地热资源在旅游、供暖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城区矿泉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查清水文地质特征,对水质进行评价,提供可供开发利用的地段,鼓励矿泉水规模化开发,大力促进品牌化经营。

三、统筹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一)落实勘查规划区块

按照探矿权审批发证权限,区级无探矿权审批发证权限。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5个,其中:石英岩1个(陈仓区部分)、地热3个、矿泉水1个。

专栏2 陈仓区勘查规划区块表

序号

区块名称

勘查

主矿种

面积

(平方千米)

所涉

行政区

备注

1

陈仓区-陇县一带梨树沟-中南沟石英岩矿普查

石英岩

7.9

香泉镇

落实市级规划。面积为陈仓区部分。

2

陈仓区科技工业园矿泉水普查

矿泉水

0.3

东关街道

办事处

落实市

级规划

3

陈仓区坪头镇新民村地热普查

地热

0.4

坪头镇

落实市

级规划

4

陈仓区米家山温泉地热普查

地热

0.6

县功镇

落实市

级规划

5

陈仓区虢镇地热普查

地热

0.4

虢镇街道

办事处

落实市

级规划

(二)落实开采规划区块

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1个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开采规划区块。全区不划定本级发证矿种开采规划区块。

专栏3 陈仓区开采规划区块表

序号

区块名称

开采

主矿种

面积

(平方千米)

所涉

行政区

备注

1

陈仓区叶家湾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水泥配料

用粘土

0.3

县功镇

落实市级规划

第四章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调控开发利用强度

(一)主要矿产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稳定已有水泥用灰岩矿山开采规模,规划期内不新增产能,到2025年,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控制在225万吨以内。

稳定已有建筑用石料矿山开采规模,到2025年,建筑用石料开采总量控制在60万吨以内。 

强化石英岩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快勘探开发力度,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到2025年石英岩开采总量控制在60万吨以内。

促进已有透辉石矿山正常生产,到2025年,透辉石开采总量控制在15万吨以内。

加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的开发利用,为水泥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到2025年,水泥配料用粘土开采总量控制在20万吨以内。

有序高效开发地热、矿泉水资源,促进规模化、市场化利用,到2025年,地热水达到30万立方米,矿泉水达到30万吨。

(二)矿山数量调控

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已有或新建矿山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规划、生态环保、安全等方面要求。到2025年,全区固体矿产矿山总数控制在5个以内,其中:水泥用灰岩矿山1个、建筑用石料矿山1个、透辉石矿山1个、石英岩矿山1个、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山1个。

(三)管理措施

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数量,禁止新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新批开山采石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同时对生产矿山企业开采行为加强监管。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的要求,新立采矿权实施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的规定。已有采矿权矿山企业应当通过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达到保留或技改矿山最低规模要求。全面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中确定的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原则上新立采矿权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中型。

专栏4  陈仓区重点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矿种

单位/年

新建矿山

保留或技改矿山

铜矿

矿石万吨

30

3

金矿(岩金)

(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6/9

1.5

石灰岩(水泥用/特种水泥用/其他)

矿石万吨

100/30/20

50/15/10

透辉石

矿石万吨

10

10

玻璃、陶瓷等用石英岩、石英砂

矿石万吨

10

5

建筑石料矿

矿石万吨

200

10

水泥配料用粘土

矿石万吨

10

10

地热(热水)

万立方米

10

1

矿泉水

万吨

5

1

注:新建矿山指新立采矿权矿山;保留或技改矿山指已有采矿权矿山。

(二)矿山规模结构优化调整

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提升矿业开发集中度。促进资源向骨干企业聚集,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矿业企业集团。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不匹配、破坏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予以整改或关闭。保持以大中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格局。实现适度集中、布局优化、集约经营的目标。到2025年,全区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85%,其中固体矿产矿山大中型占比达到100%。

三、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综合利用

稳定优势非金属矿产的规模开发力度,加强对石英岩、石灰岩、透辉石等矿产资源的规模开发力度,加大科技创新,重点研发超细、高纯度、新材料非金属产品,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改变或延长产业链,拓展应用领域,建立多元化产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按照整体布局、集中开发、统筹利用原则,合理适度开发地热在供暖、旅游等方面应用。鼓励矿泉水资源专业化、规模化开发,大力促进品牌化经营。

加大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力度,鼓励矿业企业形成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产过程,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构成的循环产业链,创新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树立矿业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典型。

加强绿色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开发,构建采前有规划、采中能控制、采后可恢复的绿色采矿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资源量消耗和废弃物排放。鼓励矿业企业开展系统节能,减少电耗、水耗和介质消耗,加强工序能耗管理,淘汰老旧设备和生产工艺。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扶持和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紧密结合,开展非金属矿产露天安全绿色采矿、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加快转化推广应用。

四、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首要任务,突出源头控制,最大限度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施严格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

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允许矿产开发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执行陕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区域“三线一单”、秦岭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要求,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本规划的,以产业政策为准。科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制定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空间准入: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和生态保护红线差别化管控要求。在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新设采矿权,秦岭主梁以北、封山育林、禁牧区内禁止新设采石采矿权。严格控制和规范在秦岭一般保护区内的矿业活动。露天开采的采石矿山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行业法律法规禁止开采的区域。

开采规模准入:根据矿山开采规模应与资源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的规定,新立采矿权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开发利用水平准入: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选矿技术,采选工艺应符合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的最新版本要求。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应保障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

五、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在陈仓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相关部署,做好保障工作。加大中西部地区铜矿、金矿等战略性矿产和石英岩等急需矿产的勘查力度,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强化空间准入管理,限制开展与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不相符的勘查活动。

强化对地热、矿泉水勘查项目组织施工、质量监督、野外检查、成果验收等的监督管理。项目勘查前应编制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勘查时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查的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按规定进行绿色勘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确需变更时,必须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勘查完成时必须按规定编制相关技术资料,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技术报告,按要求进行地质资料的汇交

以市场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采用先进勘查技术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激发市场主体找矿动力,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标准,坚持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二)加强地热资源开发管理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要坚持“科学合理开发、梯级综合利用、开发保护并重”的原则, 开发前应按相关要求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开发时应做好资源的高效利用,尾水排放、回灌等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新建地热井必须安装流量、温度、水位、水质等自动化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记录,严格按照批准使用用途开采,禁止私自改变使用用途。

(三)强化采矿权市场管理

贯彻上级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落实矿业权管理由“审批制”向“出让+登记制”转变要求。原则上一个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勘查开采主体。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储备库。采矿权出让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严格限制采矿权协议出让。探索建立“净矿”出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开采规划区块矿产资源“净矿”出让。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矿业权市场活力,完善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健全矿业权出让综合管理平台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按出让登记权限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以备出让。在规划实施期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矿业权市场需求,从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名单中择优筛选,初步形成年度出让计划,在征求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后,再征求发改、生态环保、应急、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合理确定矿业权出让项目范围。

(五)加强矿产资源监督执法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加强勘查活动属地管理,结合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核查,开展勘查方案实施检查。强化勘查活动监督,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非法转让等行为,促进依法勘查、科学勘查。持续加大矿产资源开采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开采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定期对开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开采企业。强化信用监管,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第五章 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绿色勘查实施

积极推广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地质勘查活动的全过程。通过运用高效、环保的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等,减少或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对受扰动的环境进行修复,实现地质勘查、生态环保、社区和谐的多赢效果。

编制地质勘察设计前,应分析评估实施所部署的地质勘查工作对勘查区的水、大气、声、土壤、野生动植物等的环境影响,确定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制定环境保护和修复措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经费预算。地质勘查工作前,应对人员进行绿色勘查培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掌握绿色勘查要求。地质勘查工作实施中应保留绿色勘查相关记录,包括道路、驻地、探矿工程的施工,采取的环保措施,修复情况。绿色勘查工作质量检查应与项目工作质量检查同步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地质勘查工作施工后,应按照绿色勘查相关要求,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合格后提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

固体矿产勘查时,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要尽量减少道路施工、场地平整、驻地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优先采用以浅钻代替槽探技术,钻探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基台数量。地热、矿泉水钻井施工时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宜采用气举反循环钻进、空气潜孔锤钻进、牙轮钻头钻进等先进施工技术工艺。施工时应预防地下水位下降及引发的相关地质灾害,注意使用材料、噪音、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固井的井段,按设计要求及时固井,减轻钻井施工及抽水试验工作对地下水的污染和对环境造成扰动破坏。抽水、放水试验的地热水,应采取相应的导流或封闭式处理措施,防止热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开采

矿产资源开采应与生态环境等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在“坚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基础上,根据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条件、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优先选择资源利用率高,对生态环境破坏小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坚持以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根本,从绿色矿山理念、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方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完善和升级已有绿色矿山,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连点成片,实现绿色矿山升级。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水泥用灰岩矿山应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贫富兼采”的方针,形成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钻孔作业宜采用干、湿式结合的凿岩作业。铲装作业宜采用液压挖掘机或轮式装载机进行作业。应做到封闭式加工运输、安全无尘化作业、减噪降噪生产、无弃石废渣遗弃。

非金属矿山露天开采宜采用剥离-排土-开采-造地-复垦技术,应以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减噪降噪生产为重点,选择合理的开采生产技术,开发利用指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地热、矿泉水矿山应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山建设及资源开采,严禁超采。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水位、水量、水质等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记录,应按要求每年进行分析并提交分析报告。

三、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引导矿山企业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开发式治理,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

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生态修复力度,针对新建(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分别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及管控措施,从源头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切实强化监督,确保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创新,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新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新建(在建)矿山要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将安全绿色开采、规范矿产品运输装载、创建绿色矿山作为先置条件。认真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遵循(绿色)矿山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制度,做到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要与矿山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提出明确的矿地利用目标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加强废水循环使用、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必须明确矿山剥离物的堆放、综合利用措施,提出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措施。

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生产矿山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边开发、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原则,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责任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的修复和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新增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用行政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自查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法规、行政、经济、科技、宣教等手段和措施,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污染,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或整改不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要集中各方力量加快推进,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治理恢复新模式。

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确保所需、专款专用的原则持续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制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的督查。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监测力量,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第六章 重点项目

落实上级规划目标,结合陈仓区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合理有序开展石英岩、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查清资源赋存情况和地质特征,为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专栏5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预期成效

进度

安排

1

陈仓区-陇县一带石英岩矿普查(陈仓区部分)

全面总结区内已有成果资料,初步查明成矿地质条件和控矿因素,圈定矿体,初步查明矿体特征,评价资源潜力,提交可供进一步工作地段

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地段。

2022年

2023年

2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眉县地热资源勘查(陈仓区部分)

通过收集工作区内地质、物探及以往勘查资料,开展1:5万地热地质调查和地热化探测量,初步查明区内地热能资源赋存情况;利用大地电磁测深和α卡测氡物探手段确定适宜开发区域。

对区内地热资源进行综合评价。

2021年

2022年

3

陈仓区米家山温泉地热普查

在充分收集以往成果的基础上,通过钻探工程,基本查明区内热储层地质特征结构特征、地热流体温度、产量、化学组分等。为地热资源的试采、及后期开发提供依据。

为全域旅游建设项目提供资源保障

2021年

2022年

4

陈仓区科技工业园矿泉水普查

在收集、分析已有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基础上,通过水文地质调查,圈定矿泉水的分布范围,初步掌握陈仓区科技工业园矿泉水的类型、赋存层位、形成条件、质量,初步计算评价天然矿泉水资源量。

提交可供开发利用的矿泉水井。

2021年

2022年

第七章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陈仓区矿产资源规划由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陈仓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将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增强规划实施的刚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将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管理目标体系,确保规划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构建规划实施联合动态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应对措施。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报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并作为规划调整的依据。因形势变化需要进行指标调整的,应进行科学论证。严格规划调整的程序,应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和论证。

规划数据库调整要与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规划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实行集中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度集中调整完善一次。每年1月底前,可根据上一年度地质找矿新发现和当年矿业权出让计划安排需要,对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进行集中调整,并纳入规划数据库。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完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更新机制,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发挥规划数据库在矿政管理中的作用。做好规划管理信息与相关信息的资源整合,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和矿业权管理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建成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的掌握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情况,矿山生态环境的变化及规划的实施情况,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完善政策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编制、评估、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矿业市场。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自然生态、矿产资源国情宣传和矿产资源法治教育,利用多种方式进行矿业绿色发展主题宣传,深入基层解读矿产资源规划,提高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意识,依法对必须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为公众参与规划管理提供有利条件,发挥对规划执行的监督作用,共同参与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