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14:16 浏览次数:

区人社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结算就业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210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3〕7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1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请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