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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从事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备案登记的公告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3-12-18 18:09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规范全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推进健康陈仓建设和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根据《宝鸡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办法》规定,现将从事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备案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性质

(一)名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

(二)性质:告知性备案

二、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和主体

《宝鸡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从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同级爱卫部门进行登记。”

三、实施对象范围和备案条件

在陈仓区范围内从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服务机构,备案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备案手续。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备案

1.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表;

2.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服务机构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经营场所、库房位置图、平面图;

5.专用药物与器械清单;

6.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合格的证明;

7.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操作规程);

8.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需要的其他资料;

9.非法人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二)备案变更

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表;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3.《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凭证》原件;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任命文件或股东决议),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6.变更经营场所的申请或证明。

(三)备案撤销

已完成备案的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

1.服务机构注销工商登记,或因服务机构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服务机构违法经营而作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3.服务机构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4.服务机构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5.其他需要撤销备案的情形。

(四)遗失补办备案凭证

1.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表;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3.刊登有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报刊原件。

五、办理地址、联系人和办结时限

(一)办理地址:宝鸡市陈仓区爱卫办

(二)联系人:杨国宾

联系电话:0917—6229950

(三)已登记注册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请于2024年2月1日前到陈仓区爱卫办备案登记。新成立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后10日内到陈仓区爱卫办备案登记。

(四)备案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备案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备案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即予以备案。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服务机构提供的备案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办理。

(四)未在爱卫办备案登记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不得在陈仓区内从事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

附: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表

陈仓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机构名称:

陈仓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备案表需保持整洁,不得折叠;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2.单位性质按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分类填写,如国有、集体、私营独资等。

3.封面的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爱卫部门受理工作人员填写。

4.所附文字资料应采用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如备案单位未有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必须逐页签字,并在备案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注明。

5.图纸按原件样式,按比例缩放加贴到A4纸。

6.机构名称:指营业执照注册使用的机构全称。

7.注册时间:指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

8.注册资本:指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

9.税务登记证号:指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10.备案项目分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陈仓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