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14:19 浏览次数: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3]134号),现将2024年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678万元下达你单位。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制定落实项目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金额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绩效目标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相关部门和镇街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678

   其中:财政拨款

2678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资金下达到14个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提升镇街个数

14个镇街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格率

100%

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65%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

2024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明显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明显改善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质量

巩固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