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 14:13 浏览次数:

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民宗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3]133号),现将2024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18万元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制定落实项目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金额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绩效目标表

3.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目标表

4.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目标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1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提前下达合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以工代赈任务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备注

1

区乡村振兴局

5563

5563



2130505-生产发展


2

区发改局

280


280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

区民宗局

75



75

2130505-生产发展



合计

5918

5563

280

75














附件2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相关部门和镇街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563

   其中:财政拨款

5563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资金下达到14个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提升镇街个数

14个镇街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格率

100%

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65%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

2024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实施期限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明显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明显改善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质量

巩固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90%











附件3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发改局

实施单位

相关镇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0

   其中:财政拨款

28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就业技能。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及镇街个数

14个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格率

100%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实施期限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产生活条件

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附件4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

赤沙镇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5

   其中:财政拨款

7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支持民族聚居地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改善。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础设施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格率

100%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实施期限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

有序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群众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