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民宗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3]133号),现将2024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18万元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制定落实项目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金额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绩效目标表
3.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目标表
4.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目标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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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1 | ||||||||||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 | 提前下达合计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 以工代赈任务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备注 | |||
1 | 区乡村振兴局 | 5563 | 5563 | 2130505-生产发展 | ||||||
2 | 区发改局 | 280 | 280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3 | 区民宗局 | 75 | 75 | 2130505-生产发展 | ||||||
合计 | 5918 | 5563 | 280 | 75 | ||||||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相关部门和镇街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5563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6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目标:资金下达到14个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巩固提升镇街个数 | 14个镇街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100% | |||||||
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 ≥65%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2024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100% | ||||||||
实施期限 |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 明显增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 明显改善 | |||||||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质量 | 巩固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 ≧90% | ||||||
附件3 | |||||||||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发改局 | 实施单位 | 相关镇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目标: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就业技能。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镇街个数 | 14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100%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
实施期限 |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产生活条件 | 明显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
附件4 | |||||||||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赤沙镇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75 | |||||||
其中:财政拨款 | 7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目标:支持民族聚居地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改善。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础设施项目 | 1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100%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
实施期限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 | 有序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群众满意度 | ≧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