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04016006562W/2023-05377 |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发布日期:2023-11-07 11:32:14 |
名 称:关于任命李卫东等同志为区政府教育专职督学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陈政办发〔2023〕71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我区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陕西省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李卫东等15名同志为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教育专职督学,现将人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教育专职督学名单
李卫东 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政府教育督导
委员会副主任
董建新 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政府教育总督学
马 杰 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杨晓辉 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朱晓军 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晓宇 区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
张海锋 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股长
张 锋 区教育体育局学前股股长
范文利 区教育体育局职成教股股长
刘狗存 区级督学
张晓莉 区级督学
付亮亮 区级督学
龙晓洲 区级督学
杨 唯 区中小学财务管理中心干部
杜玉林 阳平镇第一九年制学校副校长
二、教育专职督学职责
(一)对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实施督导;
(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三)对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办学情况等实施督导;
(四)对师生和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
(五)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
(六)在督导任务结束后,按照督导工作要求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督导情况,上报督导报告;
(七)开展教育督导调研,对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教育督导政策文件;
(八)完成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