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04016006212N/2023-05166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10-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乡振发[2023]112号)文件精神,现将新街镇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125万元调整至凤阁岭镇、香泉镇使用(详见附表)。请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力度,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落实绩效管理和公告公示要求,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调整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 | |||||||
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调整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 | 金额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 | 备注 | ||
1 | 新街镇 | -125 | 2130505-生产发展 | 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2 | 香泉镇 | 52.4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
3 | 凤阁岭镇 | 72.6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
注:金额是负数的为资金调减,正数的为资金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