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学生资助中心: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272号)和《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事字(2023)24号)文件,现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42.32万元,其中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351.12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91.2万元(详见附件)。年终列报“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经费中央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中央直达资金的支付数据将同步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请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按照《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的精准性,做到应助尽助。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附件1: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表
附件2: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宝陈财事字(2023)24号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442.32万元-中央资金---272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