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08:45 浏览次数:

各有关高中:

为了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251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事字(2023)23号)文件,现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第一批65万元(详见附件)。年终列入“2050204-教育-普通教育-高中教育”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经费中央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中央直达资金的支付数据将同步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请按照《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要求,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进准度。严格执行《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等相关在制度办法规定,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贫困学生,确保应助尽助。同时,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附件1: 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央直达资金)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2: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绩效目标表

宝陈财事字(2023)14号2023年普高免学费65万元(中央直达资金)---25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