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6562/2023-02579 | 发布机构: 坪头镇 |
生成日期: 2023-01-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坪头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陈仓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乡镇信息公开年报版块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坪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欣妮 联系电话:0917-3982044 电子邮箱:ptz398204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坪头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1.主动公开:2022年,坪头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镇信息公开工作。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坪头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坪头镇采取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栏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坪头镇主要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直接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确保责任到人。二是完善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予以公开,确保每月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坪头镇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都要经过经办人员、分管领导的严格审核批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坪头镇通过微信公众号“坪头动态”累计发表658篇,原创通讯稿件报道229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审核发布27条陈仓要闻,50条镇街动态。此外,坪头镇及时办理回复区长信箱涉及坪头镇的网民留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5.监督保障:一是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审核发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对外公布的政务信息统一由党政办编辑,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公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的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外部监管。
6.建议提案:2022年坪头镇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内容实用信息有待进一步贴近群众,公开途径不够丰富。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职责和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保证信息公开质量。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等方式,丰富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全面了解群众所需,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