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部分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5 14:27 浏览次数:

区人社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直达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336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3〕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11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资金985万元、省级资金115万元,专项用于2023年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支出。该项资金中985万元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请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就业补助资金

区级主管部门

区人社局

实施期限

2023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1100

 其中:省级补助

115

           中央补助

985

总体目标

1.资金用于政策规定的就业创业补贴等项目支出。
2.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300人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900人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200人

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数量

≥100人

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数量

≥10人

质量指标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95%

成本指标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5000元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7000元

就业见习补贴人均标准

≥5000元

求职创业补贴人均标准

1000元

创业补贴人均标准

500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5000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

≤4.3%

社会效益指标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95%

困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