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08:48 浏览次数:

区学生资助中心: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269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事字〔2023〕16号)文件,现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指标2,986,840元(详见附件)。年终分别列入“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科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项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学校要确保支付的时效性,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受助对象,并要确保支付流向明确,账目清晰。区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将对支付进度及流向开展监督检查。

二、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进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三、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要求,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绩效目标表

宝陈财事字(2023)22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298.684万 ----26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