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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2022年第22号)

来源:市应对疫情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9-22 14:00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以下12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如下:

1.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村十四组

2.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小区C6号楼、C14号楼

3.岐山县蔡家坡镇嘉荷小区10号楼

4.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新区B6楼

5.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新区B12楼3单元

6.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新区B10号楼1单元

7.岐山县蔡家坡镇铁路小区2号楼

8.岐山县蔡家坡镇金仓小区04号楼

9.岐山县蔡家坡镇大森广场渝味晓宇火锅

10.高新区八鱼镇尚浦锦园小区8号楼及9号楼工程项目部

11.陈仓区虢镇街道盛世华庄小区东区1号楼、2号楼,中区B10号楼、A10号楼

12.陈仓区人民法院家属区

请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风险区调整后有关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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