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04016006212N/2022-0428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1 09:44:14 浏览次数:

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2〕10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2〕35号)精神,现将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140万元下达给你局,年终列入“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补助60万元,用于规范和提升我区4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建设,支持发展粮食生产、油料大豆等作物种植、托管撂荒耕地的示范社,提高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带动能力。每个示范社支持10-20万元。但已享受过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以及享受本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的合作社不纳入扶持范围。农民合作社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每个合作社成员。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30万元,用于我区5个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每个家庭农场补助5-10万元。对种粮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适当予以倾斜,对以前年度已享受过财政补助的本次不纳入扶持范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应用先进技术,规范财务核算,提升规模化、信息化水平。

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补助50万元,用于我区150名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所需物化材料,培训授课、学员食宿、参观调研、实践操作、帮扶指导、典型宣传、政策支持、认定管理等。

请你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


区级财政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区级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140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40


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杜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目标2:通过项目实施,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新理念,管理新方法的高素质农村人才,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技术应用、生产经营能力和发展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

4个


2.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升

5个


3.全市培育高素质农民

150人


4.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

50人


5.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

100人


6.



质量指标

1.建设任务完成率

100%


2.

≥55%


3.资金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100%


时效指标

1.项目任务完成时限

一年以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农民合作杜、家庭农场建设水平

提升


2.高素质农民技能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