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04016006212N/2022-04281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09-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陈仓区水利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2〕91号)和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第二批)水利抗旱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水发〔2022〕385号)精神,现将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抗旱救灾专项资金200万元下达你局,专项用于我区抗旱水源建设和调水供水设施、抗旱设施应急修复、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旱情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水利救灾项目补助,其中安排用于抗旱应急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不得小于救灾资金总额的80%,年终列入“2130315抗旱”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抗旱救灾事关重大,请你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区农业粮食生产旱灾受灾和旱区群众饮水安全情况,统筹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灾情救助和项目实施工作,确保秋粮保收和人饮供水安全,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陈仓区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陈仓区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所在省市 | 陕西省宝鸡市 | |||
区级财政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 |||
区级水利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水利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2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00 | |||
地方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开展江河洪水、渍涝、山洪地质灾害、地震等造成的洪涝灾害、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救灾。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 | 处 | |
指标2:水库(水电站)水毁修复数量 | 处 | |||
指标3: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 | 处 | |||
指标4:涵闸泵站水毁修复数量 | 处 | |||
指标5:防汛通讯设施水毁修复数量 | 处 | |||
指标6: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 | 处 | |||
指标7: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 | 套 | |||
指标8: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 | 套 | |||
指标9:水文应急监测预报 | 次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标准 | 符合规范 | ||
指标2:工程施工监理 | 符合规范 | |||
指标3:工程施工验收 | 通过验收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下达到市级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90 | ||
指标2:截至2022年底投资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指标2:保障抗旱供水安全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指标2:保障旱区城乡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 解决临时饮水困难**万人次 | |||
指标3: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指标2:工程建成是否良性运行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调查满意度 | ≥80% | |
指标2:服务群众满意度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