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6562/2022-04047
发布机构:陈仓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24 09:32:40
名  称: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陈政发〔2022〕16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4 09:32:4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现将《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陈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突出扩产稳工业

1.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前提下,科学调度产能,开足马力生产。对2022年产值同比增速超过15%的工业企业,给予1-10万元一次性奖励(可与市级奖励同步享受),奖金可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

2.鼓励企业入规纳统。对2022年上半年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的新投产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区级配套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

3.鼓励企业技改扩能。对当年纳入陈仓区固定资产投资库、且实际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技改投资规模超过1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当年纳入陈仓区固定资产投资库、且实际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上半年投资额超出年度建设计划50%的部分按照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5.鼓励企业加强创新。对在秦创原平台签约项目的企业和承担省重点专项攻关课题,参与科研“揭榜挂帅”,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产品研发,促进行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的企业,根据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成效,一次性经费补助2万元。

6.优化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对全区重点工业企业实行“白名单”动态管理,加强跟踪服务,按照“一链一策、一企一策、一厂一策”原则,靠前服务、主动对接,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协同复工达产。建立重点企业核心配套企业清单,完善联络机制,有效解决产业链关联企业物流、原材料供应堵点难题。发生疫情时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

二、突出项目稳投资

7.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抓好“专班专人包抓、集中开工推进、现场观摩比拼、定期调度通报、严格奖惩兑现”五项制度落实,加快未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6月底全部开工。抓住二、三季度施工黄金时间,针对项目实施中的征地拆迁、线路迁改、水电配套等问题实行清单化、销号制,全力保障年度投资159.17亿元的217个区级重点项目,11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一次性奖补1-3万元。

8.强化专项债券申报使用。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力度,力争全年成功发债项目8个以上,专项债发行额度超过6亿元。加快已发债项目建设进度,8月底前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全部使用完毕。精准储备谋划2023年专项债项目40个以上,常态化储备项目个数和总投资不低于上年申报总数150%。

9.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实行领导带头、部门联动,常态化对接联系省市对口部门工作机制,区政府领导每月至少赴省一次,对接项目落实、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设施专项改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已上报的42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挤入中省计划,力争全年下达项目不少10个,争取资金不少于2亿元。

10.深度谋划储备项目。用好500万元项目谋划专项资金,建立部门提、发改审、专业咨询机构深度包装、部门合力争取、项目落地奖补工作机制,紧盯“两新一重”、“一老一小”、延链补链、新能源等项目资金动向,完成全区高质量发展滚动项目储备库建设,包装精品项目不少于120个。对条件成熟项目统一聘请第三方公司深度包装完善、编制可研初设、开通绿色通道,保障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全方位推动项目落实落地。

11.强化招商引资举措。制定全区产业招商规划和招商全景图,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目标资源库,精准定位产业招商重点突破领域、重点招商区域及重点招商企业,年内招引5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或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全年到位资金不少于120亿元。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并获得全市大项目特别奖单位,每个项目奖励30万元,大项目奖励20万元;提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并成功落地个人,按照项目投资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标准,分别奖励2000元、1万元、2万元、5万元。

12.强化项目考核奖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各镇街项目建设成效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重点项目日常考核,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体现。重点项目建设、项目谋划、争取中省资金、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于单项工作连续两月排名后三位的,全区通报批评,两项任务连续两月排名后三位的,由区政府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进度滞后,影响全区考核的,年度目责考核实行降等。

三、突出挖潜促消费

13.支持开展户外经济。坚持“科学布局、疏堵结合、规范设置、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十个统一”管理,有序组织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在划定区域有序开展户外促销、休闲体验、露天集市等外摆活动,夜间临时出点占道经营的门店及摊点经营时间为晚18:00—23:00,独立广场烧烤可延长至23:30,随后转入室内经营。

14.大力推动夜间经济。开展乐享陈仓夜间经济活动,组织筹办第九届青岛啤酒节,着力打造“食、购、娱、体”多元消费市场和文旅商体融合发展的夜间经济形态,不断培育挖掘新的消费增长点。

15.开展大宗商品“三进”活动。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经营企业进广场、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展销促销。7月份发放100万元专项汽车电子消费券,用于辖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单位开展促销活动。

16.支持其他形式促销。支持辖区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对2022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增速超过15-20%的限上企业,给予3-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7.补贴减免核酸费用。2022年给予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员工(涉41类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18.鼓励企业入限纳统。对2021年以后新增入库限上商贸企业(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区上每户配套奖励3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入库纳统,市县联动,壮大限上商贸企业队伍。

19.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帮助外贸企业争取外经贸发展资金,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支持外贸企业获取订单扩大市场。凡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5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四、突出保障稳就业

20.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强化“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统筹做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八大行动,建立培训项目库,全年举办就业技能培训不少于60期,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少于13万人次。全年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20场次,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6800人。

21.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提至50%,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

22.实施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失业人员参保满1年,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不满1年,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按我市低保标准发放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90%核定。

23.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补贴政策。对在陈仓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的个人,可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可给予最高额度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限额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一定比例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4.落实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年内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对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五、突出纾困保市场主体

25.鼓励适当减免房租。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生产、办公、研发用房的孵化企业2022年度免收3-6个月房租,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企业减免租金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载体,在政策奖补时予以支持。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协商免租、减租、缓租。

26.启动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法对存在失信行为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解除信用约束措施。加大年报宣传力度,提醒市场主体按期履行年报义务,避免失信惩戒风险。

27.加强涉企收费整治。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巩固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入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执法检查,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

28.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在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的报价先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增加小微企业中标机会。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29.完善“企业开办专区”。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实现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小时以内;税务部门收到企业办税申请信息后,在2小时内办结发票申领;商业银行在审查企业相关申请材料后,在4小时以内完成银行开户。持续做好企业公章免费刻制和营业执照免费邮递服务。

六、突出兜底保基本民生

30.做好民生保障资金支持。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事项,一般性支出再压减5%,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面清理往来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财力保民生、保重点。

31.推进新一轮避灾及同步搬迁。加强搬迁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做实做细搬迁对象摸底排查,科学制定年度搬迁计划,落实好群众看房、选房全程跟踪服务保障机制,全年实施避灾搬迁、同步搬迁1134户4441人。

32.加快民生项目建设。7月底前,完成救助站搬迁改造。10月底前,陈仓区中心敬老院和西山区域敬老院完成改造提升。11月底前,虢镇街道西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7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1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成投用。

3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户家庭范围;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业、未参保的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七、突出供给保粮食能源安全

34.支持夏播秋粮扩种。推动粮食生产“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菜”“两稳两扩”,区财政列支1000万元奖励种粮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对种植玉米、大豆、薯类的农户,每亩奖励20元。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薯类50–1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奖励25元。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薯类101–5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奖励30元。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薯类501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奖励35元。对流转土地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奖励节水灌溉设备。对规模种植大豆50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奖励大豆专用收割机购置补贴20万元。对种植秋粮500亩以上且收益超过10万元、15万元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可用于奖励村干部。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农机农技农艺创新试点,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00亩以上,购置专用机械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含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

35.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推动全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确保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6万亩以上,加快宝鸡市近郊“菜篮子”基地建设,全年种植蔬菜10万亩,总产达到22万吨以上。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3个,全年全区生猪存栏25万头以上。

36.完善全区粮食储备体系。增加区级原粮小麦储备9250吨,10月底前完成收购入库,完成原有3750吨区级储备小麦轮换,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落实区级成品大米储备任务,优化区域储备品种结构。

37.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大丰LNG储气调峰项目年内建成投用,加快开展狮子沟、大庄里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大唐热电陈仓贾村100MW光伏复合电站建设项目。提早入手,积极协调争取气源,完善修订大面积停电预案,加大油气长输管线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全区电力、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

八、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38.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继续实行已有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国家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底税额政策,加快留抵退税进度,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退税额。

39.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将区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融资)担保基金规模由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并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用好中省市融资担保奖补资金,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贷款担保等业务的支持力度。

40.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已确定项目,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保障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及时下达支出预算,在接到上级支出预算文件后,对支出用途明确的,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支出预算;对支出用途不明确的,尽快确定用途,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支出预算。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出的领域。

41.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在24个月以上的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17月以下执行全省浮动费率政策。

42.落实缓交社会保险费。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重点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由餐饮、零售、旅游业扩大至上述5个行业。

九、强化要素保障措施

43.强化土地保障。逐批次、逐项目、逐地块建立消化处置台账,释放土地及资金要素,2022年底前全区6137.13亩批而未供用地全部清零。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使用建设用地的,实行容缺审查,限期补正缺项资料,同步办理供地手续,保障项目顺利开工。

44.优化审批服务。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和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95、60、15个工作日以内。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3个工作日以内。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岗,专窗受理企业反映问题,建立台账,分类交办,协调解决,反馈结果,助力企业发展。

45.推动考核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强化业务指导,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动态跟踪督查。建立稳增长月报告工作推进机制,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研究相关问题。

以上措施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中省市明确延续执行的,按时限要求执行。

解读链接:http://www.chencang.gov.cn/art/2022/6/24/art_14345_1540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