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宝陈农发〔2021〕75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验收组,对我区利民秸秆机械化加工利用专业合作社等5家服务主体承担的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5日-2021年5月11日。
如对被公示的实施主体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实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7-6231354
联系人:尉航
附件:陈仓区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