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直达)经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319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8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央补助经费2530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2退休费”。请接此通知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
收款账号:263051010400154790000000001
开户银行:农行宝鸡陈仓区支行营业部
附件: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 ||||
区级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实施期限 | 2023年 | ||
资金金额 | 年度资金总额 | 2530 | |||
其中:中央补助 | 2530 | ||||
地方资金(预计) | |||||
总体目标 | 实施期总目标 | 年度目标 | |||
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 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 ||||
绩效 | 一级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补助涉及领取人员数 | 所有符合条件人员 | ||
质量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发放足额率、使用正确率、发放程序合规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参保人员上访率 | 上访率<0.1%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满意度 |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