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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城管执法局:发放环保垃圾转驳车 助推垃圾分类提质量

发布时间: 2022-10-21 09:25:26 浏览次数:

10月19日上午,我区在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中心停车场举行了2022年生活垃圾转驳车集中发放仪式。虢镇、千渭、东关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2022年拟创建示范小区(城中村)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活动。

发放仪式上,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宣读了《区分类办、区城管执法局关于下达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分配计划的通知》,并指出,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是推动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提标、打通分类收集转运环节、完善分类收集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宝鸡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导则(试行)》(宝陈分类办发【2021】8号)和《宝鸡市陈仓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导则(试行)》(宝陈分类办发【2021】12号),督促、指导本辖区各居住小区和城中村,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各小区和城中村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与各类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约定的时间和路线,准时将本小区和本村分类投放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到指定的清运地点,并配合清运单位做好挂桶装车、清理场地、回收空桶工作;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实行预约收运。

随后,出席活动的领导向虢镇、千渭、东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发授了生活垃圾分类转驳车钥匙,供货单位——宝鸡鼎鑫新业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各小区生活垃圾收集人员就车辆安全使用规程进行了培训。据了解,本次共向20个示范小区(村)发放垃圾分类转驳车20辆。

最后,区分类办组织各街道办和参加活动的物业管理人员参观了陈仓区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和绿化垃圾处理中心运行情况。

下一步,区分类办将加强对各小区(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的指导检查,杜绝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混收混处行为发生。对于垃圾桶颜色标识与所装垃圾不符的、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不达标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将责令相关物业企业就地分拣或拒绝清运,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执法部门,按照《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