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6562/2021-03286
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日期:2021-07-30 10:06:00
名  称: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陈政发〔2021〕35号

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30 10:06:0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适应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宝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8份。废止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或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起草。

附件: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名  称

1

宝陈政发(2008)38号

宝鸡市陈仓区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2

宝陈政办发(2009)59号

宝鸡市陈仓区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

宝陈政发[2011]28号

宝鸡市陈仓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4

宝陈政发(2011)49号

宝鸡市陈仓区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5

宝陈政办发(2013)54号

宝鸡市陈仓区物业管理工作和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6

宝陈政发(2014)48号

宝鸡市陈仓区集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7

宝陈政发(2016)18号

宝鸡市陈仓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8

宝陈政办发〔2018〕126号

宝鸡市陈仓区畜禽类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