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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21-04-14 09:16 浏览次数:

早在7000多年前,先民们就在这里繁衍生息。“伏羲所治,炎帝所生,黄帝所都”。

贾村村1963年出土的两周文物稀世珍宝“何尊”价值连城。2009年第三次文物普查桥镇村境内中发现的“华夏第一瓦”声名大振。久负盛名的还有黄梅山和白荆山等。相传春秋战国时期,秦穆公曾至黄梅山避过暑、练过兵。阅兵台、一杆旗、圣旨沟、跑马岭等古遗迹至今可鉴;炎帝之母安嬁氏生前居住过的白荆山遗址尚存。姜嫄圣母像古已有之,唐、宋、明、清尤为盛行,有碑可见。实属文化瞻仰、旅游、休闲、避暑之佳地。

夏商(前21~前11世纪),本境为雍州域。《尚书·禹贡》载“黑水西河惟雍州”(今宝鸡地区及甘肃南部),建有姜氐城、姜姓国和黄帝后世所建的陈国。

商末,本境为周之虢国,姬姓,系文王母弟虢叔(亦说虢仲)封地,世称西虢。西周亡,周平王东迁,支族仍留原地,称为小虢。故城在今县人民政府驻地虢镇。后迁渭河南上阳,号南国。

西周(前11世纪~前771),本境为西周王畿之地。今境内磻溪乡一带为井封国,金陵河以西至陵原乡一带(中心在清涧河两岸台地)为伯所封之国,贾村原及千阳县南部一带为矢(zè)国,宝鸡市渭河南至散关一带为周臣散宜生之散国。

春秋(前770~前476),周平王东迁,秦襄公因救周和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赐以岐西之地,但其地被戎、狄占据。秦襄公于十二年(前766)率兵自陇西伐戎,至岐而死。其子,秦文公十六年(前750)大胜戎人,扩地至岐,十九年(前747)筑陈仓上城而居(陈仓故城分上、下二城,下城为后来晋魏时筑。)。秦宁公二年(前714),自陈仓东迁,都于本境东之平阳邑(今阳平镇一带)。秦武公十一年(前687)灭小虢,于虢故城置虢县。秦德公元年(前677),迁都于雍城(故地在今凤翔县东南)。秦在平阳邑建都共37年。

战国(前475~前221),秦孝公时(约前361)在本境中部设陈仓县(县治在今宝鸡市东),以陈仓山得名。

秦(前221~前207),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封国,实行郡县制。虢县、陈仓县属以国都咸阳为中心的内史领辖。

西汉(前206~8),景帝二年(前155),设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右扶风,治所长安,领21县,虢县属之。本境西部为郁夷县地,中部仍为陈仓县地,二县俱属右扶风。

新政(8~23)、更始(23~25),政区沿用西汉,无变更。

东汉(25~220),废虢县,辖地并入雍县(县治在今凤翔县南);郁夷县亦废人汧县(县治在今陇县东南)。本境东部、中部、西部分属雍县、陈仓县、汧县。西汉右扶风改为扶风郡,治所移槐里县(在今兴平县东南),辖雍、陈仓、汧等县。

三国(220~265),本境政区未变,仍与东汉时同,仍属扶风郡。扶风郡属曹魏所设十二州之雍州,雍州治所长安城。

西晋(265~316),咸宁四年(278)于本境东置城县,不久废人陈仓县。本境仍为雍州扶风郡之雍县、陈仓、汧县辖地。扶风郡治所移池阳(县治在今泾阳县东南)。

东晋、十六国(317~420),后赵建平二年(331)废陈仓县,辖地分别并入雍县、汧县。

东晋永和七年(351),苻健在长安称天王、大单于,国号大秦(史称前秦),于本境三交城①(今固川乡坊塘铺)设武都郡。前秦甘露元年(359),于本境设苑川县,武都郡治所置此。

北魏(386~534),孝明帝时于本境南由谷口置南由县,县因谷为名,故城在今境西之香泉镇。太延二年(436),迁武都郡于古虢城,即今虢镇。太平真君六年(445),于本境东之平阳设平阳县,故城在今阳平镇。苑川、南由、平阳三县属武都郡辖。孝昌二年(526),在本境西北长蛇镇(今县功镇附近)设长蛇县,属东秦州陇东郡领辖。

西魏(534~557),大统四年(538)于古虢城设洛邑县;撤销南由县,其地并入长蛇县;平阳县改名郿城县,迁县治至旧眉县城。大统十五年(549),迁苑川县于陈仓故城,改名陈仓县,岐州武都郡治陈仓县。

北周(557~581),天和三年(568)于陈仓县兼设显州,次年撤销。同时,于洛邑县兼设朔州,建德年间(572~578)废。天和四年(569),撤陈仓县,其地并入洛邑县,岐州武都郡治洛邑县。大象二年(580),复设南由县。长蛇、南由两县属陇州陇东郡领辖。

隋(581~618),开皇三年(583)撤销长蛇县,并入南由县,其后分出复设长蛇县。十八年(598),长蛇县改称吴山县,取县西吴山为名。同年,分洛邑县西部复设陈仓县,大业九年(613)县治迁入留谷城(即今宝鸡市区)。大业三年(607),洛邑县改称虢县。虢县、陈仓县、吴山县、南由县均属扶风郡领辖。

唐(618~907),武德元年(618)分南由县东部设长蛇县,贞观元年(627)改为吴山县,上元二年(761)改吴山县为华山县,不久又复称吴山县。元和三年(808),撤南由县,辖地并入吴山县。贞观七年(633),虢县并入岐山县,天授二年(691)分岐山县地复设。至德二年(757),二月十五日改陈仓县为凤翔县,十八日以陈仓山有鸡鸣之祥瑞又改名宝鸡县。唐时,虢县、宝鸡县属凤翔府领辖;吴山县、南由县属陇州领辖。

五代十国(907~960),今陕西境内秦岭以北属梁、唐、晋、汉、周。唐天祐四年(907),李茂贞开岐王府。后唐同光二年(924),李茂贞向后唐称臣,改封为秦王。时,虢县、宝鸡县属凤翔府辖,吴山县属陇州辖。

北宋(960~1127),开宝二年(969)分吴山县西部地设陇安县,以境内陇安关得名,县治即原南由县。虢县、宝鸡县属秦凤路凤翔府辖;吴山县、陇安县属秦凤路陇州领辖。

金(1115~1234),陇安县、吴山县曾并入汧源县(今陇县),大定二十七年(1187),吴山县分出复设,太和八年(1208),陇安县分出复设,吴、陇二县属凤翔路陇州辖。虢县、宝鸡县属凤翔路凤翔府辖。

元(1271~1368),至元年间(1264~1294)废虢县,降为镇,辖地并入宝鸡县,直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凤翔府辖;至元七年(1270),撤销吴山、陇安二县,其地并入汧源县。

明(1368~1644),宝鸡县属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凤翔府辖。

清(1644~1911),宝鸡县属陕西省凤邠道凤翔府辖。

民国(1912~1949.9),宝鸡县属陕西省关中道辖。二十二年(1933),撤销道一级设置,宝鸡县直隶陕西省辖。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1935~1938),先后在省下设置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宝鸡县属陕西省第九区督察专员公署辖。三十年(1941)2月4日,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凤翔迁来宝鸡县城(即今宝鸡市区)。

1948年4月26日早晨8时,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第一次解放宝鸡县城,28日撤离。此间,设宝鸡县人民政府。1949年7月14日,宝鸡县第二次解放,遂设宝鸡市与宝鸡县,县人民政府迁至石羊庙。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宝鸡县人民政府由石羊庙迁驻虢镇,本县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管辖。

1950年1月1日,原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划归陕西省辖,改称陕西省宝鸡分区。宝鸡县属宝鸡分区辖。10月11日,陕西省宝鸡分区改名宝鸡专区,宝鸡县属宝鸡专区辖。

1956年10月1日,宝鸡专区撤销,宝鸡县直隶陕西省管辖。

1958年11月9日,撤销宝鸡县,其地并入宝鸡市。

2003年,取消宝鸡市宝鸡县建制,设立宝鸡市陈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