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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七批)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28 17:15 浏览次数:

截止2021年12月28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0件,目前已办结62件,现将第十七批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的长乐钢材厂、宝鸡给力机械型材有限公司(原西秦钢厂)、秦安铸造钢铁厂以及岐山县祝家庄镇民盛型材有限公司(原祝家庄水泥厂)在晚上生产时偷排黑烟。

陈仓区
岐山县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长乐钢材厂、宝鸡给力机械型材有限公司(原西秦钢厂)、秦安铸造钢铁厂三家企业均未生产。宝鸡民盛型材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注销,反映的是岐山县鑫业隆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检查时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其生产工艺为物理加工过程,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烟气,不存在“偷排黑烟”情况。

不属实

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巡查,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D2SN20211

 2200003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