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四批)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27 08:10 浏览次数:

截止2021年12月25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81件,目前已办结39件,现将第十四批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7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何家槽村一组的宏亮金属厂,晚上排放刺激性气味,厂内废水经常排放至村渠水道内,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陈仓区

经查,信访举报件中反映的宏亮金属厂位于陈仓区县功镇何家槽村一组(现为碧峰寺村七组),未购置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不存在刺激性气味和废水排放现象。举报中反映的刺激性气味与企业法人2019年在该厂饲养生猪有关,其2020年已停止生猪饲养,无刺激性气味及排放废水的现象,也未发现厂房周围和村渠水道存在排放废水痕迹。

不属实


X2SN2021

12170034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